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大街52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商务英语专业、旅游英语专业、护理专业、卫生监督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工程监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矿山地质专业、矿山机电专业、矿井建设专业、选煤技术专业、煤矿开采技术专业、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矿山测量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矿山地质、矿山机电、矿山测量、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建设、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录取时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平行志愿,各志愿间无分数级差;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退档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yvt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大街52号
联系电话:0437-3615930 0437-3620716(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吴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