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潜山路382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录取原则:依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委最近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素质,择优录取。2.录取方式:(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顺序录取。(2)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首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学院在新生录取报到后,如出现录取计划的缺额,将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补录工作。(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5)通信技术专业和通信线路(光纤通信方向)专业只招男生,色盲色弱考生限报。(6)市场营销专业(通信方向)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以实考分为准。(8)本院招生专业无语种要求,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9)往届生的录取工作按省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
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2231188 网址:http://www.ahptc.cn
九、其他须知:学院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就业形势很好,受到省教育厅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