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招生章程
一、高等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872
二、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邮政编码:310018
三、办学地点: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四、学校网址:http://www.hzvtc.edu.cn
五、办学类型:公办
六、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七、录取规则:
(一)总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各方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3. 男女比例: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与专业体检受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旅游管理、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转氨酶正常。
服装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工业设计、园艺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
5. 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二) 具体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有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的,具体要求为:无。
4.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在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中心)公布为准。
2.学费标准
理科类7500元/人·年,文科类7000元/人·年,艺术类8000元/人·年,中美合作15000元/人·年。
住宿费1200元/人·年。
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
4.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2500元/年;下沙慈善总会金秋助学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2500元/年;同时还设有康恩贝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生特别奖等。
5.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五百个。
6.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6000元/人·年。
7.新生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8.园艺技术专业
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我院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7000元/人·年收取。
9.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专业设英语底线
为保证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中美合作)专业的教学质量,2011年本校特设定市场营销(新通实验班、中美合作)专业录取考生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百分制成绩应在60分(含)以上。
九、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56700035、0571—56700038
2.传真:0571—56700030
3.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教务处
4.E-mail地址: 86916835@163.com
5.招生网址:http://zs.hzvtc.edu.cn
6.移动手机短信平台:106571610123650000
7.招生咨询qq:1921498739、1982124191、1353276992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