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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1-06-18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院校代码:11334

  湖北省招生代码:7180 (其他各省代码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

  办学层次:全国统招、普通高职、专科三年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制造类专业为主、服务类专业为辅、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举办高等教育3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高职教育经验,是湖北省最早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也是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全国百所骨干高职建设院校。

  学院坐落在武当山麓、汉水之滨的十堰市中心城区。作为“中国卡车之都”,十堰因车而建、因车而兴,是国家特大型企业东风汽车公司的发源地和重要生产基地。世界文化遗产、道教圣地武当山闻名中外,亚洲第一大人工淡水湖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一江清水将从这里送往首都北京。

  学院校园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设有9教学系38个专业,在校生近8000人。学院近几年内涵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声誉不断提高,拥有4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教改专业, 2门国家级精品课、2门教指委精品课,9门省级精品课,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 4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湖北名师”和10个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改革研究”荣膺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校企合作硕果累累,实施校园、产业园“双园融合”的办学模式,形成真正意义的“厂中校”和“校中厂”。学院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可面向学生和社会开展9大类73个工种的培训考试和鉴定工作。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于前列。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和服务社会能力建设为核心,依托“汽车城、武当山、丹江水”的区域特色优势,汲取国内外最先进的高职教育理念,显著提升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把学院建设成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职名校。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11年高考或高职统考(省内)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三、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2.在湖北的录取批次是第四批高职高专(二), 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批次录取。

  3. 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需取得该省(市、自治区)艺术(美术)专业联考合格证, 且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参加艺术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4.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标准,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

  5. 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

  6.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手续

  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名截止日期和开学时间以“入学须知”为准。

  五、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六、资助措施

  1. 学院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到校后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助学金等。

  4.学院建立有“贫困生基金”,用于贫困学生的资助。

  七、证书发放

  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大学普通专科毕业证书,获得专科文凭。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

  邮政编码: 442000

  咨询电话: 0719-8126013(兼传真)

  8126015 8216024 8126038

  学院网站 http://www.syzy.com.cn

  招 办 E-mail:syzyzb@163.com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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