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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大学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07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辽宁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在沈阳崇山校区就读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其他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省二批次录取的本科外语类各专业学生在辽阳武圣校区就读(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学习年限: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6.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8.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6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7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5390万元,图书230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

  (1)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证券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工程管理、保险、工商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对外汉语、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应用化学、应用化学(产品质量检验方向)、材料化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方向)、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摄影、表演(导演方向)、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表演(民间器乐方向)、戏剧影视文学。

  2、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国防生专业: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外语类专业:英语(第一、第二批次录取)、英语(国际贸易方向)、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英语(国际法方向)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的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市场营销(国际营销与商务方向)、工商管理(国际工商管理方向);亚澳商学院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金融学。

  3、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第一批次录取的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4、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二)国防生计划只招男生。

  (三)上海、北京等地区招生批次安排以实际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10101 哲学 4 哲学 哲学
020101 经济学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方向)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3 财政学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证券管理方向)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5 国民经济管理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7W 保险 4 经济学 经济学
030101 法学 4 法学 法学
030402 国际政治 4 政治学 法学
030402 国际政治(国际政治经济方向) 4 政治学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中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103 对外汉语 4 中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法方向)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贸易方向)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翻译方向)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2 俄语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2 俄语(国际贸易方向)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3* 德语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4* 法语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7 日语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7 日语(国际贸易方向)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209 朝鲜语(中韩经贸关系方向)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050301 新闻学 4 新闻传播学 文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 4 新闻传播学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4 新闻传播学 文学
050303 广告学(广告设计) 4 新闻传播学 文学
050303 广告学(视觉传播) 4 新闻传播学 文学
050304 编辑出版学 4 新闻传播学 文学
050412 表演(导演方向) 4 艺术 文学
050412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 4 艺术 文学
050412 表演(影视表演方向) 4 艺术 文学
050412 表演(民间器乐方向) 4 艺术 文学
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 4 艺术 文学
050416 摄影 4 艺术 文学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4 艺术 文学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方向) 4 艺术 文学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 4 艺术 文学
060101 历史学 4 历史学 历史学
060101 历史学(满族历史与文化方向) 4 历史学 历史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数学 理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数学 理学
070201 物理学 4 物理学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 物理学 理学
070301 化学 4 化学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 化学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产品质量检验方向) 4 化学 理学
070401 生物科学 4 生物科学 理学
070402 生物技术 4 生物科学 理学
070407W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 生物科学 理学
07120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电子信息科学 理学
071302 材料化学 4 材料科学 理学
071401 环境科学 4 环境科学 理学
071402 生态学 4 环境科学 理学
071601 统计学 4 统计学 经济学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材料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仪器仪表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电气信息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4 电气信息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电气信息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方向) 4 电气信息 工学
0806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电气信息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4 环境与安全 工学
081102 制药工程 4 化工与制药 工学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轻工纺织食品 工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 4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
110108S 项目管理 4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国际工商管理方向)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国际物流方向)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国际营销与商务方向)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10301 行政管理 4 公共管理 管理学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 公共管理 管理学
110502 档案学 4 图书档案学 管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

  (1)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历史学、历史学(满族历史与文化方向)、档案学、哲学学费每年3800元;外语各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软件方向)、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学费每年5200元;表演(影视表演方向、民间艺术表演方向、导演方向、民间器乐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各专业学费每年150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年10000元;亚澳商学院各专业学费为一、二年级每年23000元,三、四年级(如在国内就读)每年25000元;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0元(国内就读);其余专业学费4600元。

  (2)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因各种原因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所修学分收费,多退少补。

  3、我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

  4、家庭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报到入学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选用的勤工助学活动。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方可办理申请赴国外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辽宁省考生高考填报志愿前须到我校参加英语加试。目前我校与美国、法国、立陶宛、俄罗斯、韩国及日本等国友好高校开展学生交流互换项目。参与交流项目学生的学费收取办法按照校际友好协议的规定执行;交流学生在参与项目期间顺利完成我校与友好院校共同认可的相关专业所有学术要求,其所获得的学分可以转换为辽宁大学学分。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我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3、院校志愿录取原则:(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要求执行;(2)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其他本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3)报考同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史、哲科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工科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管理学科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语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4)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AB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

  4、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照顾录取资格考生。

  5、联系电话:024-62202299;网址:http://zs.lnu.edu.cn。

  6、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说明

  (1)艺术类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录取原则
广告学(广告设计)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按辽宁省2011年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65%(山东省考生成绩达到普通类一批录取线的60%),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广告学(视觉传播)
广播电视编导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辽宁省2011年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山东省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5% ),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方向)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90%,按辽宁省2011年广播电视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 (山东省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 辽宁省考生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90%,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山东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普通类一批录取线的75%,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摄影 辽宁省考生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90%,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山东省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表演(影视表演方向)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65%,按辽宁省2011年戏剧影视艺术类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表演(民间器乐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表演(导演方向) 辽宁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含加分)须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按辽宁省2011年戏剧影视艺术类导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 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1年戏剧影视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0%,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0%(山东考生成绩达到普通类一批录取线的75%),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特殊说明: 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2)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育专项测试: 2011年3月16日,学校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的考生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异,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录取办法:

  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达标,并在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辽宁省考生需取得辽宁省组织的体育竞赛优胜者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统一测试合格证。

  7、国防生专业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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