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二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四、学校名称及代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011
五、办学类型层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层次为高职(专科)。
六、创办时间及就业情况: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大专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历史始于1945年,有着60多年职业教育的丰富经验。学院现设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酒店工程学院、烹饪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培训中心8个二级院部,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对口升学高职生。现有来自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以及加拿大、韩国、菲律宾等国家的全日制在校生1万多人。
学院坚持“专业领先,就业导向,产教结合,品牌制胜”的办学方针,弘扬具有现代文明特色的“微笑文化”,秉承“勤、真、灵、雅”(勤以厉行、真以明德、灵以益智、雅以修身)的校训和“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强化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开放式、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品质职业学院。
经过多年的锐意革新和不懈努力,学院办学特色不断凸现,育人模式不断成熟,育人水平稳步提高。逐步形成并大力实施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强化专业技能、突出外语能力、提升人文素养为重点的“三位一体”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事业单位结成了伙伴关系,建立了一个强大、稳固的教学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网络,各专业都拥有1个以上校内实践基地,5个以上校外实践基地;坚持产教结合,贴近市场办学,注重国际交流与校企合作,在师资交流、留学生互换、学术交流、实践教学、挂职锻炼、实习就业等各方面,开辟了广阔空间;多年成功的人才输出工作使学院建立了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辐射国际以及以酒店服务业、工商管理为主导,广泛渗透IT业、营销业、金融业、广告业、物流业等众多产业领域的庞大就业网络,探索出“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追踪服务”的就业工作模式,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一直深受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的好评。
七、学院专业设置:报关与国际货运、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物业管理、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国际贸易实务、营销与策划、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商务英语、艺术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八、办学条件及社会评价:学院地处美丽海滨城市青岛的崂山风景区,占地近660亩,景色秀丽,环境幽雅,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累积馆藏文献总量为 920000多册,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3887多万元,为教学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70人,专任教师560人,是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能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进育人质量的提高。学院教育教学、办公、生活服务及娱乐设施设备齐全,校园规划合理、布局宏伟、设计新颖、建筑独特,是一个别具特色的现代化大学校区。
目前,学院有多个省级示范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多门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重点实验实训室、9个类别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基地。近年来,学院全面实施内涵发展战略,不断强化办学特色,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打造高职教育品牌,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招生就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学院的又好又快发展。学院保持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称号,先后荣获了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商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以“双优”的成绩通过了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工作检查评估,特别是学院开创的“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两点三全一融合”的特色德育模式,得到了评估专家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普遍赞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九、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一、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十二、专科招生规模:2011年我校招生人数及具体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十三、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十四、男女比例要求: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报考我院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就业的特点建议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气质高雅。
十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六、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其他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旅游工艺品设计制作专业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专业要求必须取得全省美术专业专科合格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五章 其它
十七、收费标准: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理工农医专业5000元/学年,文法财经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专业6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酒店专业1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
十八、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也应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
十九、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二十、奖学金:
奖助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二十一、贫困学生扶助措施:
我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以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1513 86051666 87973668 86051667
监督电话:0532-80677220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 编:266100
E_mail:zsb@qchm.edu.cn
网 址:http:// www.qchm.edu.cn
二十三、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 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