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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7-02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部标代码:14308 在豫招生代码:6290

  一、【学院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为优化河南省高等教育结构,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河南省委、省政府整合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和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职业学院筹建中原文化艺术学院。鉴于更名中原文化艺术学院有待教育部审批,两校合并后暂使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校名。

  二、【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及学习形式】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制三年,招收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毕业生,为社会培养从事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创作与实践、大众传媒工作的高等实用人才。

  三、【招生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报考影视动画、影视广告、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学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学校只安排英语教学。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普通类专科学费36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5600元/生·年。

  五、【录取原则】

  1、 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我院各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高考后填报我院的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 普通类考生:执行生源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办统一划定的专科分数线择优录取。

  3、如遇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仍有并列考生,根据考生健康状况,以有利于专业学习为依据,由学校自主处理。

  4、录取的学生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就读,学生入校学习三年,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教育部承认的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六、【艺术专业成绩认定办法】

  执行河南省招办的招生政策,认可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七、【奖学金及勤工助学】

  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立奖学金、贫困生助学金,并积极帮助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

  八、【联系咨询方式】

  学校全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惠济区西山路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西山路2号 邮 编:450043 网 址:www.hnarti.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63667888/63667921 传真:0371-63667866

  学院(金水区文化路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79号 邮 编:450011 网 址:www.gbys.net

  招生咨询电话:0371-63794351/2 传真:0371-637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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