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分批时间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报名,于报名当天17:30前在报名处查询考试分组时间,按照公布的分组时间第二天准时考试。
2.按规定时间持本人专业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备考室,并携带服装、舞曲音乐,要求为磁带A面第一首(CD、DVD、VCD第一首)。
3.进入备考室即视为开始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考生在更衣室内更换自备的芭蕾基训服及体育舞蹈练习服或表演服做考前准备。
5.考生在备考室内抽号决定自己的入场顺序,每组10人;迟到半个小时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
6.考生应按要求分别进行集体测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考试结束后领取成绩单后,携带好考试用品,立即离开考场。
7.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评分将直接降低等级。
8.所有考生只能报名考试一次,不得重报重考。
9.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到成绩发放处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由专门人员进行核查。
10.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