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对2012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进行部署。通知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定位,指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是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要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着力完善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探索高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多元化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促进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择优和公平公正。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
2003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以来,实施平稳、进展顺利,学校、考生和社会总体肯定,发挥了积极导向作用。2012年试点工作通知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对报名、高校初试、入选资格确定、录取要求以及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违规处罚等各个程序和环节,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根据通知,试点高校将事前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在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申请考生时,应向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或考生等适当倾斜。
通知还明确由试点高校自主负责学校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有关考试安全和良好的考风考纪。部分试点高校将继续探索完善自主考核中的笔试部分联考。为减少对中学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高校考核时间安排在2012年春节国家规定的全国放假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