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关于2012年艺术院校招生的文件尚未下达,我校的各考试规程、科目、录取要求尚在审定过程中,许多问题无法给准确答复,敬请谅解。一旦简章确定,我们即会在上戏招生网上公示。
以下招生信息(三)仅供参考,最终以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3、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1992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出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广播电视编导、导演专业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4、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5、华侨及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专业考试报名时,需携带好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当场填表报名。
6、外国留学生按《上海戏剧学院本科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报考,报考要求参照上述第5条执行。
7、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生);
⑵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被学校要求退学至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二、报名办法
1、 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
考生需先在我校本科招生网页(网址:zs.sta.edu.cn)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5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戏曲学院、舞蹈学院截止至2012年1月6日,并在各考点规定确认时间内前往办理确认手续。
外地考生应该了解本省市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院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如当地不组织相关专业统考或允准不必参加统考,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省市统考时间晚于我校专业考试的,可先报考我校专业考试。
2、2012年1月3日(周二)9:00-16:00在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举行2012年本科招生咨询活动,外地考生可以通过本科招生网进行在线咨询。
3、网上报名后的确认手续:
(1)至报考点现场确认(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文化考试高考报名号要准确有效);
(2)交验身份证;
(3)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专业2张)。
所交材料不再退还。
4、报考费: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报名完毕退考者,一律不退报考费。
5、考生不准重复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一经查出,重复报考的成绩即作废。
7、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文化高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京昆表演、京昆器乐专业学生的学费按上海市政府关于京昆专业助学奖学金的文件精神执行。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4、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
5、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相关甄别课程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甄别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7、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助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50%左右。
近三年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与国际大赛中获奖以及专业考试第一名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上海戏剧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信息(一)点击查看
上海戏剧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信息(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