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电子科技大学本着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及“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的原则,制定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一、选拔对象
应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类: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B类:对电子信息学科有浓厚兴趣、或在相关学科有突出特长。此类考生,必须提供专利证书、发表论文、奖状等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A、B两类报名。
二、申请
申请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考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寄送报名材料”两个环节:
1.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选拔录取与招收保送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教育网:http://www.zs.uestc.edu.cn
电信:http://www.uestczs.net
联通:http://www1.uestczs.net
对于农村籍考生,若网络条件受限,可与我校招办联系直接报名。
2.寄送报名材料
考生通过以上我校网上系统报名后,确认所有资料无误后打印,并完成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表》
(2)中学成绩认定表(须由中学审核盖章)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5)个人陈述
将以上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11731。
邮件接受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仅接收“EMS特快专递”。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
1.测试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资格审核,确定作为A类、B类的测试资格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2.缴费、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我校报名系统可查询测试资格审核结果。并请在网上完成缴费、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测试
(1)测试地点
a.四川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b.河南郑州
c.吉林长春
学生报名时自行选择测试地点,测试地点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测试内容
笔试(数学、物理、英语)+综合面试
对B类考生,根据考生情况,学校可以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进行学科面试。
测试安排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4.入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以测试成绩为主,综合获奖情况、中学表现,确定资格名单,并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5.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生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平台、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6.对于农村籍考生:
(1)报名:给予国家级贫困县更多的中学推荐名额。
(2)测试:农村籍的考生凭户口簿可在报到当天申请退还测试费。
(3)入选:农村籍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录取
1.最终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名单,以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招生公示为准。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必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3.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4.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的重点线。
5.专业安排
A类入选考生:若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线,对其高考成绩加15分进行专业安排;若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线,将结合学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安排专业。
B类入选考生:满足与其学科特长相适应的专业志愿。并可根据学生情况,制定利于其成长的个性化培养方案。
6.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1月4日18时截止
2.申请材料寄送:2012年1月6日截止(以收到邮件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资格审查结果:2012年1月13日起查询
4.网上缴费:2012年1月14日—2012年2月15日
5.打印准考证:2012年2月22日—2月29日
6.报到/测试时间:2012年3月2日—3月3日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
收件单位: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八、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