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拟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的本、专科学生。
一、招生学校及专业(不含市外认定重庆市音乐联合招生考试成绩的院校)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西南大学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音乐学(理论)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表演(通俗、流行音乐) | 本科 | 四年 | |
重庆师范大学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音乐学(理论)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表演(通俗、流行音乐) | 本科 | 四年 | |
艺术教育(音乐) | 专科 | 四年 | |
小学教育(应用技术·音乐) | 本科 | 四年 | |
长江师范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音乐表演 | 本科 | 四年 | |
重庆文理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音乐学(表演方向) | 本科 | 四年 | |
学前教育(师范) | 本科 | 四年 | |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音乐表演(声乐——含通俗演唱、钢琴、器乐)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教育(师范) | 专科 | 三年 | |
音乐表演 | 专科 | 三年 | |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 专科 | 三年 |
四川外语学院南方翻译学院 | 音乐表演 | 本科 | 四年 |
音乐表演 | 专科 | 三年 | |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 本科 | 四年 |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 专科 | 三年 |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完善高考报名手续。
(二)报考音乐专业的素质与条件:
1、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音乐基本理论,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声音本质好,语言清楚,普通话较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有一定钢琴的演奏能力;女生身高1.50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具有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语言清楚,乐感较好,有较强的演唱和表现能力,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疾病,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手风琴、打击乐、管弦乐、民乐、通俗、流行音乐等方向)要求考生具有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较好,有培养前途;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6、17日(上午8:00—下午6:00)。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专业持《2012年重庆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完善专业考试有关手续,没有在网上确认专业或无《报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二)专业考试时间:2011年12月18—25日。
1、12月18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练耳、乐理,12月18日下午至25日考声乐、钢琴、器乐、视唱(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2、单报或兼报音乐学(理论)专业的考生笔试《音乐学理论基础》科目,安排在12月18日下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3、单报或兼报音乐表演(器乐、通俗、流行音乐)专业及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加试器乐的考生集中安排在12月18日下午至19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三)专业考试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四)考生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考试专业及科目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主科(声乐或钢琴)120分、副科(声乐或钢琴)80分、视唱30分、练耳50分、乐理2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4.练耳(笔试);5.乐理(笔试)。
注:1、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必考声乐和钢琴;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需做声带检查。
2、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可以考加试器乐科目,凭八级以上考级证书报考登记。
(二)音乐学(理论)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音乐学理论基础100分、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选一种)100分、视唱(奏)30分、练耳50分、乐理20分。
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2.音乐技能测试: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视唱(奏):线谱、简谱各一条;4.练耳(笔试);5.乐理(笔试)。
(三)音乐表演(含音乐学表演方向)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主科200分、视唱(奏)40分、练耳40分、乐理20分。
1.声乐方向:①.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②.视唱;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注: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需做声带检查。
2.钢琴方向:①.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②.视奏;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3.器乐(手风琴、打击乐、管弦乐、民乐)方向:①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②视奏;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四)音乐表演(通俗、流行音乐)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主科200分、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视唱(奏)40分、练耳40分、乐理20分]。
1.声乐演唱方向:①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②.视唱;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2.器乐演奏方向:①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②.视奏;③.练耳(笔试);④.乐理(笔试)。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钢琴、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带考试曲目的乐谱。
(二)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和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成绩。
(三)根据重庆市艺术招生录取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2013年音乐学(师范)考试科目的分数权重有变化,具体如下:总分300分,其中:声乐100分、钢琴100分、视唱30分、练耳50分、乐理20分。
六、招生监督电话及各学校联系方式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北碚区) | 邮编:400715 | 电话:68252325 68253183 |
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区) | 邮编:400047 | 电话:65362100 |
长江师范学院(涪陵区) | 邮编:408100 | 电话:72265432 |
重庆文理学院(永川区) | 邮编:402160 | 电话:49891968 49891969 |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合川区草街镇) | 邮编:401524 | 电话:42464945 |
重庆海联职业学院(渝北区) | 邮编:401120 | 电话:67459242 67455245 |
四川外语学院南方翻译学院(渝北区) | 邮编:401120 | 电话:67138000 67138008 |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合川区) | 邮编:401520 | 电话:42888768 42888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