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层次 | 考试内容1(专业) | 考试内容2(专业基础) | 专业总分 |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90 | 本科 | 在声乐、钢琴、器乐(古筝、扬琴、小提琴、竹笛、二胡、琵琶等)中任选两项,其中一项为主项(占总分值60%),另一项为副项(占总分值20%) | 视唱练耳(占总分值20%)视唱曲一条,模唱(五线谱和简谱任选一条) | 总分300分 | |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 55 | 本科 | 声乐方向 | 演唱不同风格的歌曲两首(占总分值80%) | ||
钢琴方向 | 练习曲1首、乐曲1首(占总分值80%) | |||||
器乐方向(小提琴、古筝、扬琴、竹笛、二胡) | 快速或技巧性练习曲1首、乐曲1首(占总分值80%) | |||||
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 | 55 | 本科 |
1、基本功测试(占60%,其中软开度和技巧各占30%) 2、剧目(占30%) 3、形体(占10%) |
二、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省份 | 考点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招生科类 |
贵州省 | 音乐 | 12月23-24日 | 12月25日 | 贵州师范大学 | 文理兼招 |
广西区 | 音乐 | 1月1-2日 | 1月3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艺术文 |
山东省 | 音乐 | 2月3-4日 | 2月5日 | 潍坊市招生办(招办统一指定) | 艺术文 |
湖南省 | 音乐 | 2月3-4日 | 2月5日 | 湖南省艺术职业学院 | 艺术文 |
江苏省 | 音乐 | 2月5-6日 | 2月7日 | 江苏淮安市招办(淮阴师院附中) | 文理兼招 |
山西省 | 音乐 | 2月10-11日 | 2月12日 | 山西省艺术职业学院 | 文理兼招 |
江西省 | 音乐 | 2月11-12日 | 2月13日 | 江西南昌大学 | 文理兼招 |
安徽省 | 音乐 | 2月13-14日 | 2月15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文理兼招 |
湖北省 | 音乐 | 2月26-27日 | 2月28-29日 | 华中师范大学 | 文理兼招 |
三、报名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区)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考(如达到本地联考合格线等),且只能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
2、报名考试程序各地有所不同,请参见各考点报名公告。
3、各专业之间不能兼报,不限单科成绩。
4、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及考生成绩进行分配。
5、学费标准:9000元/年。
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1、2012年3月30日后,考试成绩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公布一周后,划定分数线。考生可登录http://www.enxnc.com.cn,在“招生就业”中查询成绩,或拨打咨询电话0715-8338003。也可通过QQ1372722069咨询。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是: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在2012年4月中旬邮寄给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高考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录取方式),即按招生计划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
3、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合格及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的前提下,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按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4、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合格及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5、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6、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
7、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