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9日讯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日前出台山东省2012年招收保送生政策,今年,省级优秀学生等八类考生有保送资格,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将确认表由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后,于3月底前只能寄送到一所招生院校,保送生招生于4月28日前全部结束。
根据规定,获得保送资格的八类考生分别为: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符合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子女。(陈代惠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