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获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美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于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登录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在“下载专区”下载相应的反馈表,6月30日以前必须将此反馈表及考生报考志愿表的复印件传真至我校招生办。
电话:010-62282045,62283407,18618321730
传真:010-62283407
注意:(1)反馈表中“高考成绩”一栏必须为考生的高考实际分数,因此请考生在本省高考成绩公布后再填写此表。
(2)反馈表所填专业志愿须与学生“报考志愿表”上的专业志愿及顺序一致。
(3) 目前,平行志愿各省份以及内蒙古、山东、甘肃在本科一批前设置了特殊类型批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必须在此批次中填报我校。在本科一批中是否还须同时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请考生咨询本省高招办。
艺术/美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请按本省对艺术/美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批次填报,且须符合《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艺术/美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