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2012年9 月8日至9日8:00—19:00,报到之日学院在石家庄火车站设接待站(北站不设接待站,可乘坐20路公交车到石家庄火车站)
二、专业所在校区
北校区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市场营销类(含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两专业)、国际贸易实务。其他专业在南校区。
三、地点:
北校区: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33号,火车站可乘14、107路到河北工运站下。
南校区: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火车站乘107路公交车河北工院南校区站下车即到。
四、报到需提供材料: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个人高中学籍档案、银行代收费票据。
五、收费金额: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500元/生.年; 其他费用(预收代收费)1130元。
六、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交费说明
1.缴费金额:含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共计6630元。
2.交费方式:河北省内新生一律在生源地农行或者建行储蓄网点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外省学生报到时用储蓄卡或现金交费。
3. 交费时间:河北省内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入学报到前均可随时到农行或建行任意网点办理。
4. 在银行交费时,须向银行提供学院交费代码(农行4102、建行7100437)和学生交费编码(学生交费编码为个人录取通知书上的“编号”)。
5. 在银行交费后,须向银行索取有本人姓名的“代收费票据”作为交费依据,并妥善保管,入学时直接到所在系办理手续。
6.对河北省内的新生,随通知书寄去的建行龙卡只用于存储个人生活费用。南校区生活区餐饮中心东侧有柜员机。请妥善保管此卡,入学后将用于奖、助学金、经济困难补助等各种费用的发放。
八、户口迁移说明
户口迁入我院的新生《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号与本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须在原籍更正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再交给学校落户。迁移地址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所在区:石家庄市桥西区。户口迁移手续在开学一个月内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考虑就业因素,建议新生将户口迁至我院,因不迁户口造成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九、其他费用说明
1. 教材费400元(预收)
2. 体检费50元。
3. 校服90元。
4. 公寓用品费590元。包括:床垫、棉被、棉褥、床单(双)、被罩(双)、枕芯、枕套、蚊帐、马扎、枕巾(双)、脸盆、暖瓶、饭盆、饭勺、毛巾。以上用品是经教育厅组织招标,省质检局检验合格,由学校为新生代购,供学生到校选购。
根据省质检局和省教育厅对学生自带床上用品的文件要求,严把质量关,学生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否则质检部门将提示学生进行更换。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