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生 本 人 填 写 |
考生号(14位) | 姓 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 | 报考科类 | ||||||||||||
毕业中学(中专)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拟报考文化单独考试高校 | |||||||||||||
考生签字(按手印): 2013年 月 日 |
法定监护人签字(按手印): 2013年 月 日 |
||||||||||||
院 校 填 写 |
院校代码(部标) | 院校名称 | |||||||||||
招生负责人 | 负责人电话 | ||||||||||||
招生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考生文化 单考成绩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其它科目 | 总分 | ||||||||
招生院校 考核意见 |
(拟录取专业、专业国际代码、层次、学制等要求,必填。) 招生负责人签字(录取专用章): 2013年 月 日 |
说明:1.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必须填写《201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1式2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拟录取高校。本表为文化单考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是文化单考高水平运动员提前录取的重要依据。只能确定1所高校寄送确认表,如因寄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2.本表由考生和招生高校共同填写。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本表有关内容,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对信息予以签名确认。如不按规定确认信息,造成任何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招生院校应于2013年4月20日前,将文化单考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本校拟录取山东省考生名单以及录取公函一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4.此表1式2份,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1份,高校留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