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江苏考生:
自2013年起,凡报考我校音乐学(含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理论)三个艺术类校考专业(方向)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全省统一考试,对统考成绩的要求以我校相关专业《招生简章》公布为准。请各位江苏考生在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时,注意选报“艺术专业全省统考”中的“音乐类”。
以上公告内容,请大家相互转告。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