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及四川大学“双特生培养计划”实际需要,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在某一学科领域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独到见解的“奇才”、“偏才”和“怪才”,即“双特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四川大学2013年双特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将生成“四川大学2013年双特生申请表”,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盖章(照片须盖骑缝章)。申请表上连续三年的成绩须由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填写,并由中学校长签字盖章。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申请材料: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a、中学校长亲笔推荐信;
b、《四川大学2013年双特生申请表》;
c、本人申请并提供能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授权发明专利等);
d、对特长及优势的个人陈述(本人手写)。
3.邮寄材料:申请材料于2013年1月10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邮编:610065),信封上请注明“双特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遴选,根据其特殊专长的基础水平和真才实学情况进行初选资格认定。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测试,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2、考核测试: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多名专家,举行针对考生特长的水平测试和面试,考核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认定:专家组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情况给出评审意见,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四川大学2013年“双特生”考核测试结果。考核测试结果分为“出类拔萃”、“特别优秀”、“优秀”和“不合格”。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四、录取办法
考生须在高考所在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并服从专业调配。
录取原则: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自动转为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优秀”入选考生,录取原则参见《四川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考核测试结果“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同类科目的重点线以上,我校与生源所在地招办进行协商破格录取。
3、考核测试结果“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成就者,我校将向教育部申请汇报,经批准后破格录取。
五、附则
1、考核测试结果为“出类拔萃”、“特别优秀”、“优秀”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四川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四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我校2013年“双特生”入选考生。
2、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公示结果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为保证“双特生”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测试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4、“双特生”入选者须参加本人特长领域同类科目的高考且体检合格,方能按照本简章第四条规定录取。
5、“双特生”入选者须书面承诺在专家组鉴定的特长领域和专业就读,并纳入我校拔尖人才培养体系,按我校“双特生”培养办法进行后续培养。
6、我校监察处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
7、所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 86081605 85405563
传真:028-85408370
邮箱:nic8401@scu.edu.cn
网址:www.gotoscu.org(教育网)www.scuzjc.net(公众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