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54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基地,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是国家教育部指定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为选拔高水平体育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13年南华大学将面向湖南省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项目、招生计划
田径、篮球(男子、女子)、足球(女子)、网球(女子)、武术、羽毛球等项目计划招收25人。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集体项目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以上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方式
2012年12月15日到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考生运动竞赛成绩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12年12月15日;
2、地点:南华大学;
3、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测试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所在中学。
4、测试合格考生签订预录协议书。经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与其签定《南华大学201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预录协议书》,并在学校公示栏、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usc.edu.cn)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间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五、录取办法
根据湖南省招生录取政策,结合学校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
1、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学校提供器材用品;
2、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招生政策咨询:0734-8282553 8282711 8282286
专业测试咨询:0734-8281746 13762469828
监督电话:0734-8281304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八、本招生简章由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