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清华大学将于2013年1月举行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选拔2013年入学的艺术特长生,拟认定艺术特长生45名。
一、报名条件
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199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教育部及清华大学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考试办法、条件要求及认定名额
1、管弦乐类
考试办法:
1)自备乐曲两首,考生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其中的一首进行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整首乐曲或乐曲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乐曲。演奏限时5分钟。
2)五线谱视奏。
2、民乐类
考试办法:
1)自备乐曲两首,考生可以自行组合乐曲并自选其中的一首进行演奏。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整首乐曲或乐曲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乐曲。演奏限时5分钟。
2)简谱或五线谱视奏。
3、舞蹈类(限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3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3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考试办法:自备剧目展示(3分钟)及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现场模仿。
4、声乐类(限美声唱法)
条件要求:
1)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2)能熟练视唱五线谱或简谱;有钢琴基础的考生可以加试钢琴演奏,限时一分钟。
考试办法:
1)自备歌曲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可以中文演唱),考生可以自选其中的一首进行演唱。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唱整首歌曲或歌曲片段,或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歌曲。演唱限时5分钟。
2)五线谱或简谱视唱。
5、西画(只招理科生,高考限报汽车系车辆工程专业)
考试办法:素描(石膏头像)、色彩(静物)、人物速写及专业设计(注:“专业设计”测试内容包括设计速写、设计效果图、三视图等)。
6、电视播音主持(只招文科生,高考限报新闻与传播学院、人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相关专业)
条件要求:发音标准、吐字清楚、五官端正。
考试办法:以试镜方式进行,现场抽题,包括新闻播音、绕口令、栏目主持。
7、招生项目及认定名额
优惠幅度 | 招生项目 | 名额 |
降至一本线录取 (总计10人) | 圆号 | 2 |
小号 | 1 | |
长笛 | 1 | |
长号 | 1 | |
西方打击乐(限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琴三项,小军鼓为必考项目) | 1 | |
琵琶 | 1 | |
男舞蹈 | 1 | |
女舞蹈 | 1 | |
男中音(含低音) | 1 | |
降60分录取 (总计35人) | 单簧管 | 1 |
小号 | 1 | |
长号 | 1 | |
大管 | 1 | |
大号 | 1 | |
西方打击乐(限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琴三项,小军鼓为必考项目) | 1 | |
小提琴 | 4 | |
中提琴 | 1 | |
大提琴 | 2 | |
低音提琴 | 2 | |
琵琶 | 1 | |
唢呐 | 1 | |
二胡 | 1 | |
中阮 | 1 | |
民族打击乐(排鼓、大堂鼓为必考项目,板鼓、小军鼓、木琴任选其一) | 1 | |
竹笛 | 1 | |
笙 | 1 | |
扬琴 | 1 | |
男舞蹈 | 1 | |
女舞蹈 | 1 | |
女高音 | 1 | |
男高音 | 1 | |
女中音 | 1 | |
男中音(含低音) | 1 | |
电视播音主持(男) | 1 | |
电视播音主持(女) | 1 | |
西画 | 4 |
8、特别说明
1)只针对上述清华大学招生项目组织测试,清华大学不招生的项目不组织测试;
2)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
3)公布成绩时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查询,不发放等级证书。
三.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降至一本线招生项目需要参加综合复试)和文化课考试。
2、入围条件:1)艺术成绩必须达到90分(含)以上;2)文化课必须达到相应的最低分数线。若某项目没有符合入围条件的考生,则取消该项目本年度招生计划。
3、认定标准:1)降至一本线招生名额的认定:在入围考生中,按规定比例(1:5、2:8)择优进入综合复试,按艺术专业测试和综合复试的加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特长生资格。若某项目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取消本年度该项目一本线招生计划,转为降60分招生名额。参加综合复试未被一本线认定的考生,如该项目有降60分指标,正常参加降60分的排序和认定。2)降60分招生名额的认定:将入围考生按艺术专业测试与文化课考试的加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特长生资格。
4、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填报志愿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四、报考程序
1、2012年11月26日8:00-2012年12月10日24:00,考生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注:考生必须网上报名才能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12年12月10日24:00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将贴有照片、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的艺术专业测试申请表通过邮政快递(EMS)寄至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艺术特长生申请资料组(收)
邮编:100084
注: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3、2012年12月15日00:00以后,考生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2012年12月15日0:00-2012年12月25日24:00,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5、2012年12月30日起,网上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予安排考试。
6、2013年1月13日9:00举行文化课测试,下午15:00在清华大学举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说明会,文化课测试、说明会地点见“准考证”。
7、2013年1月14日开始,进行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8、预计于2013年1月15日或16晚举行降至一本线招生项目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入围名单将在复试当天下午16:00点前在蒙民伟楼门前张榜公布,并通过考生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进行短信通知。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9、2013年2月1日前,网上公布测试成绩。
10、最终认定结果将于2013年3月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1、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测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测试期间,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将提供部分住宿信息供学生参考。
2、测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94395,010-62784627王老师,张老师
注:
1)西画测试中,有关“专业设计”部分咨询电话:010-62771760周老师;
2)电视播音主持咨询电话:010-62782407刘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电子邮箱:qhdly2012@126.com
传真:010-6279439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
邮政编码: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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