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1年开始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1%,各项目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招生范围与我校普通高考招生一致。
二、招生项目
羽毛球
三、就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就读以下专业)
1、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按大类招生)
2、人文与法学学院:法学
四、报考条件
必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五、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的相关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区)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人选。
3、文化课成绩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4、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5、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只能安排在我校当年设置的专业。广东省考生若其高考原始成绩加40分后达到我校在广东省当地投档线以上、外省考生原始成绩与当地普通类考生当年高考成绩类比优异者,经考生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安排在相关专业就读。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与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即日起至2013年1月13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网站高水平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预报名,提交相关信息(预报名须提交近期小一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程序)。
2、报名材料
l填写信息、贴好照片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华南农业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1份(照片处也必须盖章)。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报名表。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l考生户口所在地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还未开始进行高考报名的省份,考生可以在参加完所在省份高考报名后,于报到时补交上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
l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
l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l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报到时需验原件。
3、报名确认
完成网上有效报名后,考生必须于2013年1月15日自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我校体育部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材料留我校招生办公室备查。
七、测试
1、我校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到时间定于2013年1月15日。报到地点设在华南农业大学体育部(红满堂旁15号楼410)。1月16日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统一测试。统一测试相关内容按《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羽毛球项目测试大纲》执行,具体请查看附件。
2、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获得报名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八、管理办法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及考生最终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及专业复试。凡有弄虚作或复查考试不合格者,将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录取资格。
本方案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
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020-85283652
华南农业大学体育部:020-8528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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