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大学,2011年,取得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足球、定向越野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同时可面向湖南省招收足球、篮球、田径、乒乓球项目体育特长生。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我校各运动队的竞技水平,我校2013年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并面向湖南省招收体育特长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体育特长生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4.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项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1.高水平运动队
招生项目:定向越野、足球。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后,根据生源情况,向合格生源所在省投放招生计划。
2.体育特长生
招生项目:足球、篮球、田径、乒乓球等项目
招生范围:面向湖南省招生。
3、招生计划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体育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0.5%以内,经测试合格者签订拟录协议。
4.招生专业:考生可申请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我校开设的本科专业学习。
三、报名及测试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2)网报时间:2012年12月8日—2013年1月10日,报名办法: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3年高水平及体育特招报名登记表》,填好后发电子邮件至招办邮箱huhstzsb@163.com。
(3)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13年1月16日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德楼(二办公楼)107室报到确认,领取体育专项测试准考证。
2.现场确认需准备以下材料: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两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3)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和高考文化考试考生号;
(4)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运动竞赛成绩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竞赛秩序册。
学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并缴纳报名测试费方可参加测试。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造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认定及录取资格。
3.专项测试
(1)专项测试时间:2013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专项测试地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体育馆。
(3)专项测试要求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进行。
(4)专项测试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组按相关标准与办法进行。
4.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高水平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的考生,可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1月18日。
5.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1、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是生源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合格者(所在省不组织测试除外)。
(1)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国家一级(或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报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予以录取。
(4)测试合格名单,实行三级公示,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备案,未经教育部公示备案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体育特长生录取原则
体育特长生在文化成绩达到湖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测试、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我校录取的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5、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6、我校将在招生网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简章发布后,上级主管部门如果调整相关政策,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五、收费标准
1、学费: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2、经学校测试认定确实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给予减免入学当年学费奖励。
(1)国家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
(2)全国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2名者,集体项目获得前8名的主力队员。
(3)个人项目省级比赛第1名,集体项目省级比赛前3名的主力队员。
六、学历、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相关科类的学士学位证。
七、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0738-8325377、8325322(传真)。
体育系彭主任联系手机:13789250302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办,邮编417000
八、本简章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