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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年高考艺术类省统考12月15日开考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2-12-01  文章来源:东南网  作者:谢添实

  东南网11月30日讯(本网记者谢添实)我省明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今日出炉,8个类别均要参加省统考。需要提醒考生的是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6日,考生须于2012年12月3-7日领准考证并签名。

  2013年省级统考分8个类别

  明年,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统考。不过,考生可以选择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类别参加省级统考。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6日。考生须于2012年12月3-7日亲自到本人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高招办签领《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并在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本人姓名。参加省级统考时,考生须在指定时间持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准时到考点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缴交考试费用,并遵照考点有关要求参加考试,逾期不再受理。

  各类别成绩总分均为300分,本科专业合格线为总分的65%即195分,达到合格线以上考生由省级统考考点发给相应的《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书》;专科专业合格线为各类省级统考总分的60%即180分,达到专科合格线以上但未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由省级统考考点发给《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科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书》。

  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考点参加同一学校校考

  根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省级统考校考两种形式,其中,省级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获得相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考生须持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校考考点报名并参加与省级统考相同类别的校考,未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参加,否则其校考成绩无效。

  省教育考试院明确,在我省设有校考考点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参加该院校的校考;未在我省设点的,考生须按学校规定考点参加校考;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考点参加同一所学校的校考。

  省内高校(除部、委属院校及省教育厅批准的院校及专业外)和省外所有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教育部政策允许校考的院校在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中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或在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的校考成绩。

  3所院校可组织校考

  另悉,我省明年招生专业可组织校考的院校有3所,分别为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圆号、长号、小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唢呐、琵琶、二胡、扬琴、中西打击乐器、贝司、笙、笛子、古琴方向)专业;福建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对在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有关资格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以及擅自违规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标签:福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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