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文学院简介
湖北大学文学院由中国语言文学系、新闻与传播学系、古籍研究所等组成,现有教职工89人,在籍全日制本科生1645人,硕士、博士研究生276人。学院拥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数40人,博士生导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6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1人,琴园学者特聘教授8人。学院拥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个,拥有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立项1项、省级本科专业品牌专业1个,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1个。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拥有国家文科基地实验室、省级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全国大学生演讲大赛、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湖北省大学生记者新闻作品评选、湖北省高校新青年小说大赛等各类竞赛中屡获佳绩。学院的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0%以上,一批批优秀毕业生奔赴党政机关、科研院所、重点中学、新闻传媒等单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招生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具备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播音学、主持艺术等多学科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与法规,素质高、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在广播电视、网络传播、党政宣传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采编、制作和其它相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
1、招生计划和范围全国(湖北、山西、河北、河南)60人。
2、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成绩为校考专业考试成绩。
(1)初试。按报到的顺序编号依次进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为:
①自我展示(含自我介绍,限时1分钟,30分);②朗诵展示(自备稿件,限时2分钟,40分);③才艺展示(自带器材,考场仅提供钢琴,限时2分钟,30分)。
(2)复试(全程摄像)。按考生报到的先后顺序编号进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为:
①现场抽题稿件播报(限时2分钟,45分);②话题表达与评述(限时3分钟,55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报名条件、程序及学费标准
1、报名条件。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68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米及以上;(3)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
2、报名程序。
★湖北省考生:(1)报名。考生本人登陆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x.hubu.edu.cn)在线报名系统,填写考生信息、上载照片、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学生所在中学公章。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2013年2月15日。(2)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湖北大学文学院(逸夫人文楼)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确认及初试时间另行通知。
★山西、河北、河南考生:学校根据有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分省设立报名确认点,考生在规定时间现场报名确认并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确认须持下列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高考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学费:10350元/年(具体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线
1、湖北省考生于初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x.hubu.edu.cn)上查询初试成绩和复试要求(复试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倍划定)。复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查询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
2、非湖北省考生于专业初试结束的当天晚上,查询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复试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倍划定),复试人员请于次日早8:00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复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xx.hubu.edu.cn)上查询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
3、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学校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合格证。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2013年4月7日前向湖北大学招办申请人工查询(查询电话:027-86727004、86727014)。
招生录取办法及入学资格审查
1、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对于身体不符合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2)对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但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5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50%+高考文化成绩×50%。
2、入学资格审查
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说明
1、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2、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4、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湖北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执行。咨询电话:027-86727004、86727014。
5、举报电话:027-88663907(湖北大学),其他各省举报电话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6、考生食宿、交通费自理,考场提供钢琴,其它器材请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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