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拓展素质教育,选拔体育人才,繁荣校园文化,经教育部批准,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
三、招生项目
排球、健美操。
四、招录程序
(一)考生须在2013年2月25日前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zb.cpu.edu.cn)报名,并于2013年3月1日前将下列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见“联系方式”):
1.《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打印);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高中阶段情况自述(800字以上,钢笔手写);
4.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成绩册复印件(加盖中学印章)。
(二)信封正面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材料寄出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
(三)单考招录程序及政策
1.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运动项目测试及文化课单独考试;申请通过名单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文化课单独考试时间:2013年3月15日,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体育运动项目测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
3.招生办公室将中国药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考核专家组确认的测试结果提交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要求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办理录取手续;
4.通过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超过我校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四)统考招录程序及政策
1.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体育运动项目测试,测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
3.招生办公室将中国药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考核专家组确认的测试结果提交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并按要求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备案;
4.具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我校将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5.高考成绩公布后,请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补报考生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等信息。
五、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电话:025-86185570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八、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