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招生专业考试制是经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在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院校专业考试基础上,多次组织专业招生考试的改革尝试。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有利于学校选择优秀考生,同时给专业优秀的考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可以选择合适时间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经校领导批准同意,在2012年12月继续举行常年招生专业考试。常年招生专业考试主要面向国内外重要艺术赛事中的获奖者或有专业方面社会实践成果和专业素质优秀的考生。经过学校常年招生专业考试,确认专业合格,据此考试成绩结合2013年高考文化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一、专业招生试行的范围
2013年招收本科生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二、常年招生专业考试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
2,材料邮寄(或递交)地址: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华山路630号)
所需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报名照片2张,应届考生应出具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往届生应携有高中或中专的毕业证明;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秀考生认定的材料(以下3项符合任一项即可):
A,在国内正式文艺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文艺作品(体裁不限);
B,在省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全国性作文大赛(如“新概念”等)中获奖者;
C,省(直辖)市重点高级中学文科尖子生(须由校长和所在班班主任推荐,并附尖子生证明及相关材料)。
(3)提交三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其中两名我校专家,其他专家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的推荐函,。
(4)网上(zs.sta.edu.cn)下载后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见页面下方)。
(二)专家审核后有资格参加常年招的考生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8:30—16:30
2,地点: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华山路630号)
(三)按照专业招生考试规定的科目,缴纳相应的报考费(共计300元)。
(四)专业考试(具体时间以现场确认为准):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2年12月29日(周六)
上午8:30—11:00散文写作下午13:00—16:00故事写作
2012年12月30日(周日)上午8:30—面试:综合素质测试
2、由校招生委员会领导,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牵头,院系组织专家考试组按照2013年招生专业考试的规程、专业考试的基本要求与流程,进行各科目考试。
3、专家考试小组的组成:面试每组不少于5人,专业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指定专家,其它考试组专家由院系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进行聘请。校外专家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校内专家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考试科目和考试认定方法:常年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与2013年招生考试的科目一致;常年招生专业考试认定采用不记名评分方法,在《考试评分记录表》或试卷上打分,最后进行评分汇总排列名次。
(五)考试结果的审定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专业考试程序与执行情况,对考试结果进行审定。
2、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审定结果,综合平衡,决定发放专业合格通知,常年招发放专业合格通知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专业年度招生计划的10%左右。常年考试坚持严格掌握招生质量标准,宁缺勿滥。
(六)录取
获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文化高考,按各省市要求进行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并通过本省市相关的专业统一考试,我校才能进行择优录取。
三、优秀人才推荐专家职责:
(一)优秀人才推荐专家应本着实事求是,推荐负责的要求,在认真考察、深入了解后,在推荐表中对被推荐考生的专业情况作具体评价,列出充分的推荐理由。
(二)每位专家每次推荐的考生总数一般不超过三名。
四、优秀考生的新生入学奖学金:
对于专业突出的优秀考生,学校按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予以奖励。
学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邮编:200040
招办电话:(021)6248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