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集美术和音乐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是我校下属的23个学院之一。2013年,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音乐表演计划30人 | 钢琴 | 四年制 |
声乐(美声) | 五年制 | |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四年制 | |
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 | 四年制 | |
多元音乐启蒙 | 四年制 |
说明:音乐表演专业招生不做分省计划。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预录考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2012年参加高考因舞弊或其他原因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从被处分之日起,至高考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2、缴费:按北京市审批标准,我校专业测试收取初试费100元/生,复试费80元/生,三试费(乐理和视唱练耳)80元/生。其中,初试费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二试、三试费根据考试进度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3、报名材料: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初试费用缴纳后,用A4纸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按要求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并依次将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参加考生所在省统考的合格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报名表》后。报名材料无需提前邮寄,请妥善保存,于报到时一并提交。
四、报到及专业测试
1、报到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于规定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报名材料于2013年3月1日9:00-17:00到我校学生事务楼421报告厅(北区食堂楼上)报到。报到当天进行现场拍照,故不能代报,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测试时间和地点:测试地点安排在我校校内,具体测试时段和地点届时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方式: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和三试。
4、考试内容:
(1)专业演奏
专业方向 | 初试曲目 | 复试曲目 | |
钢琴 | 两条技巧性练习曲;巴赫〖三部以上〗赋格。(练习曲必须包括肖邦一首)。 | 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其中一首要求弹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即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或古典变奏曲。 | |
小提琴 | 大调或小调音阶一条(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换指八度、十度双音);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的慢板乐章一首;帕格尼尼随想曲一首;音乐性小品一首。 | 浪漫时期的协奏曲第一乐章(包括华彩)。 | |
中提琴 | 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者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练习曲一首;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者二、三乐章。 | |
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 | 管乐(木管、铜管)考试曲目:初试内容包括自选一条关系大小调音阶和琶音,含连音和断音,琶音要求吹奏分解和弦;技巧性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 ||
多元音乐启蒙 | 钢琴考试: 从下列要求中任意选择三首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作品。 1) 练习曲(要求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巴赫(要求必须带有赋格); 3)古典奏鸣曲第一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或舒伯特); 4)一首19世纪浪漫派作品; 5)一首20或21世纪现代派作品; 6)一首中国作品。 |
(1)面试: 除了钢琴以外的第二种才艺展示,其中包括各弦乐器、管乐器、声乐、舞蹈等。 考试内容: 乐器类:演奏一首完整的乐曲(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声乐:演唱一首外国艺术歌曲或中国民族歌曲(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舞蹈与表演:表演一段完整的作品(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笔试:专业基础问答 参考书目: 1)《音乐教育原理》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国外音乐教育文献选读与分析》上海音乐出版社; 3)《The Musical Lives of Young Children》作者(美) John W. Flohr; 4)《早期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作者[日]铃木镇一; 5) 《音乐教育与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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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 低音提琴 |
四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三度,六度和八度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 巴赫无伴奏组曲任选一首。 | 任选其一: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第三乐章;奏鸣曲第一、第二乐章或第二、第三乐章。 | |
声乐 | 演唱两首中国歌曲;用原文演唱两首外国歌曲;朗诵一段散文或诗歌;自备一段表演。演唱的歌曲不包括流行歌曲。参加声乐三试的考生要求考一条视唱,看谱即唱。 |
注:所有演奏专业曲目均须背谱演奏。报考小提琴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中提琴。
(2)视唱练耳
包括听音、听写、视唱三项。听音考查曲调记忆、节奏模仿、自然听觉能力;听写考查对单个和弦和简单曲调的记忆能力;视唱考查视谱能力和音准感觉。
(3)乐理
要求掌握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连音符、组合法)、音程、和弦、调式构成、调式分析、民族调式、转调、移调、变音体系及常用音乐术语。
(4)面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艺术修养及综合素质。
5、注意事项:考生报到测试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妥。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弦乐、管乐专业的考生需自备乐器;参加视唱练耳和乐理考试需自备钢笔、铅笔、橡皮。
五、文化课考试
获得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报名和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取得高考成绩后,须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六、录取原则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分专业方向排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七、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9日—2013年2月3日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2月4日
3、报到、电子照相时间:2013年3月1日9:00-17:00
4、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3月2日至3日
5、网上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时间:2013年4月
6、网上反馈高考成绩信息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30日
八、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13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3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九、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作(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在校期间,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网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1156(本科招生办公室,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
010—62515358、62515278(艺术学院,专业咨询)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二、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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