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艺术类简章

西北民族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3-01-21文章来源:西北民族大学作者:未知

  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成立于1950年8月,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2880多亩,分城关校区和榆中校区,校舍面积6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9.8亿元。建校6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13万余人。现有56个民族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权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权。

  学校拥有一支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为中坚力量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0余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50余人;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300多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2人;“甘肃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4人。

  西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现有64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畜牧学、兽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4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

  学校现设有26个教学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维吾尔语言文学学院、藏语言文化学院、蒙古语言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管理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5个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格萨尔研究院、海外民族文献研究所、伊斯兰文化研究所、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2000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甘肃省教学成果奖21项,国家教改项目16项,省级精品课程28门。学校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蒙古语言文学主干课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民族信息技术实验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藏语言文学主干课程、20世纪中国文学、精细化工;4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藏、蒙古)语言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社会学、汉语言;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3个甘肃省高校实验示范中心。

  目前,学校建有1个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实验室;4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技术实验室、生物工程与技术实验室、口腔医学综合实验室、电子材料实验室;3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计算机应用技术;4个甘肃省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格萨尔学、民俗学和宗教学;2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心、西北少数民族宗教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民族文献研究基地;1个甘肃省新型建材与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技术平台。

  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2008年,学校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是全国唯一首批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民族院校。

  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资料270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163万余册;博物馆馆藏文物1500余件,其中3级以上文物117件。图书资料和馆藏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1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105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9项,省部级项目252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374项。学校研发《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获199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受到了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学校编辑出版的《法藏敦煌藏文文献》和《英藏敦煌藏文文献》出版计划,实现了我国珍贵历史文献的回归与面世,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敦煌学与藏学研究的又一个里程碑。

  学校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蒙古文版)。其中《西北民族研究》为CSSCI来源期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甘肃省一级名牌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蝉联2-3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国家级民族学类核心期刊,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优秀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被评为全国民族地区学报优秀期刊。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价值追求,汇聚各民族优秀文化,发挥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优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曾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两次被甘肃省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学校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被授予“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与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先后同美、英、加、韩、德、俄、蒙古等国家的二十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定期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从事科学研究,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截止目前,聘请了200多位长期外籍专家和近600多位短期外籍专家,接收培养了500多名留学生。

  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对学校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支持。朱德、董必武、彭德怀、陈毅、邓小平、李维汉、习仲勋、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赛福鼎·艾则孜、李铁映、费孝通、司马义·艾买提、铁木尔·达瓦买提、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领导同志都曾亲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给各民族师生员工以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西北民族大学是全国综合性大学中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综合实力强、办学特色十分突出的院校之一。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创建于1953年,以培养专业音乐表演、教育、创作人才为目标。学院拥有我国当代著名作曲家尚德义教授,著名小提琴教育家、音乐学家李曙明教授以及资深教授赵景华、李强、贾纪文,中青年教授苏燕、赛音等学科带头人。近年,一批海归钢琴、声乐博士、硕士纷至沓来,教师队伍欣欣向荣。

  学院聘请著名作曲家王西麟、陆在易、王世光、刘聪、楚兴元,著名合唱艺术家黄培方,琵琶大师、音乐教育家刘德海、马头琴大师齐·保力高、著名声乐教育家赵登营、歌唱家栾峰、二胡教育家张尊连等为兼职教授;此外,学院面向世界,聘请芬兰籍著名歌唱家迪里拜尔、美国著名歌剧艺术指导安·劳温、意大利著名歌唱家保罗·科尼为客座教授,对教师进行短期培训。韩国著名指挥家宋寅国教授正在学院进行为期半年的室内乐、交响乐教学、排练工作。

  学院开设音乐表演(演唱、演奏)、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3个本科专业。设音乐学硕士学位培养点和专业硕士培养点。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特色专业建设点。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212人、本科生580人;学院教职工80人,其中专职教师73人,教授15人,副教授25人,讲师20人,助教13人。硕士生导师14人。累计培养各类音乐人才5千余名。

  学院教学、科研和艺术实践诸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内核心刊物上学院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出版了本院学术论文集《天人乐舞》、《乐舞论》;成功举办了“第六届全国音乐美学学术年会”、“尚德义教授作品音乐会暨研讨会”、“中国艺术歌曲研讨会”、“中国律学学会第六届年会暨第七届研讨会”和围绕李曙明教授音乐美学学说的“‘音心对映论’争鸣专题笔会”等全国性学术活动。出版文集《中国艺术歌曲论》、《‘音心对映论’争鸣与研究》,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前中国音乐家协会傅庚辰主席,陆在易、王世光副主席及于润洋、蔡仲德、金湘、韩锺恩、罗艺峰、刘聪等全国各地作曲家、理论家先后应邀出席。

  1997年、2007年先后受国家民委委托组成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团出访西欧与非洲,取得圆满成功。

  学院学生组成的西北民族大学合唱团分别参加2008年《首届中国室内合唱比赛》和《首届中国民歌合唱汇演》皆获金奖。几度参加中央电视台“青歌赛”、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决赛。2012年8月应邀赴柏林参加中德建交40周年合唱庆典荣获金奖,并到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接待过十几个国家来我校参观访问的团队。

  “桃李满天下”。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中国芭蕾舞乐团、中央民族歌舞团、二炮文工团、兰州军区战斗文工团、甘肃省歌剧院、兰州市歌舞剧院、北京广播学院、兰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成都师范大学、中央电视台都有我校毕业生作业务骨干;部分在国外发展。

  咨询电话:0931-2938146 2938141 2938142

  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精通音乐表演理论与技术,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备一定的专业演唱、演奏水平和较高的指挥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练耳、乐理、艺术概论、和声学、中外音

  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作曲基础、音律美学、合唱、合奏与重奏等。

  音乐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程度的演唱、演奏、伴奏能力及教学能力。可在高等院校、中专和各类中小学任教;在各种音乐研究部门从事研究工作;在文化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策划社会音乐活动。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与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和其他乐器、教育学、心理学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全面的音乐理论修养,熟练掌握作曲技法,具备创作能力,可在高等艺术院校任教,或在各类文艺团体、艺术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担当作曲、指挥、从事艺术行政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法、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配器、钢琴、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律学、音乐美学、艺术概论、名作赏析、电脑音乐制作等。

  舞蹈学院

  舞蹈学院现有舞蹈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和音乐与舞蹈学(西北民族民间舞蹈艺术、敦煌舞研究)硕士研究生点,并设有附属舞蹈中专。学院设有基训、民间舞、钢琴、基础理论、敦煌舞等五个教研室及中专教学管理部。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人。著名敦煌舞专家高金荣教授为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校聘请中国舞协名誉主席、中国舞蹈表演艺术家白淑湘为学院兼职教授。

  近年来,学院师生多次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等各类专业舞蹈比赛中获得各类奖项。特别是利用西北地区丰富的民族民间舞资源和著名的敦煌艺术宝库资源,发展为学院重点学科。

  学院积极参与国内外艺术交流活动,多次作为国家民委直属院校代表,参加中央电视台、甘肃省电视台等各类公益性质的演出活动,并应邀赴国外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等国际交流活动。2007年、2010年两次由文化部选派学院教师赴非洲厄立特里亚、加纳共和国进行文化援助任务,2012年学院教师与学生应邀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交流访问。

  咨询电话: 0931-2977735 2938143

  舞蹈表演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各类学校以及基层企业、事业单位的舞蹈教学、表演及编导工作的要求,学校开设了舞蹈基础训练、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舞蹈欣赏、舞蹈编导、乐理等专业课程,并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较为完整的舞蹈专业型人才培养模式。毕业后可从事幼儿园教师、中、小学舞蹈教师 、文艺活动策划 、文艺团体舞蹈演员 、企事业单位文艺指导 、儿童舞蹈艺术指导、专业演员、专职教师、基层文艺骨干等。

  主要课程:舞蹈基础训练、中国古典舞、技能技巧、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敦煌舞、编舞技法、音乐欣赏、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艺术概论等。

  舞蹈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舞蹈编创和表演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全国尤其民族地区的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舞蹈编导、舞蹈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同时还可进行舞蹈史论研究。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传统文化、中国艺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思想概论、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敦煌乐舞论、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舞蹈名作赏析、舞蹈写作、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编舞理论与技法、中国古典舞身韵课、敦煌舞基本训练及现代舞蹈课等。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现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4个本科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影视艺术、宗教艺术、跨文化传播)硕士点。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8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人、讲师24人。学院拥有5个实验室,实验设备总价值约800万元,另有学校共享实验设备和图书馆藏的专业期刊图书资料11万册部,实习基地13个。学院致力成为培养西部民族地区传媒机构和相关机构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

  咨询电话:0931-2938308 4512047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文学功底与科学知识;具备较高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熟练掌握包括数字化技术在内的各种剪辑技术;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栏目、频道策划、节目编导制作、文字撰稿、音响设计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的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前身为艺术系,成立于1978年。30多年来学院坚持 “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坚持教学、科研和艺术创作并重的原则,形成了教学门类齐全、科研实力较强、本科研究生教育并存,立足西北、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美术人才。学院现有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3个本科专业,美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艺术硕士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西北少数民族美术研究所、艺术设计实验室等机构。

  学院现有教职工 48人,其中专职教师41人,教授9人,副教授12人,硕士生导师15人,省级教学名师 1人,省级精品课程3门。学院聘请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多年来学院积极参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加强海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多项艺术研究课题,多项成果获省部级艺术奖项。

  咨询电话:0931-2928017

  绘画(中国画、油画)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绘画(中国画)专业主要课程:工笔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写意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素描、速写、书法、篆刻、透视、艺术解剖、 艺术概论、美术史论等。

  绘画(油画)专业主要课程:素描、油画、速写、专业技法、创作、专业实习、透视学、艺术解剖、艺术概论、美术史论等。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广告、包装、CI、书籍装帧、展示设计、公共装饰艺术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透视、设计概论、中外设计史、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等课程。

  视觉传达设计(唐卡艺术设计)专业主要课程:透视学、艺术概论、藏族宗教发展史、藏族美术史、艺术解剖学、藏族民俗、藏族历史、平面构成、色彩构成、藏族图案、工笔重彩人物、工笔花鸟、唐卡线描、唐卡构图学、藏画色彩、堆绣与壁画、藏传佛教神像体系等课程。

  环境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方法,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适应在设计院所、公司、企业、教育、文化等领域从事环境设计、教学、研究、文博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建筑景观设计、建筑素描、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家居设计、透视、设计概论、中外建筑史、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等课程。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现有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和数字媒体艺术3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已经在民族高等教育、教学设计与绩效技术、社会计算与学习等方向招收和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拥有藏语/汉语远程教育实验室、甘肃省数字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WACOM授权的数字化教室等学科发展平台。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人,博士、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31人,企业兼职教授2人,甘肃省教育厅县级教育督导1人。近三年学院教师发表CSSCI刊物科研论文百余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0余项,累计科研经费338.6万元。出版教材和专著15部。

  学院现设有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数字媒体艺术3个专业实验室,由学院下属的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实验室面积1300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近千余台(件)。已经建立20余家实践基地,既有中小学、职业学校,也有电视台、电教中心和企业,学生先后完成了教育实习、社会调查、影视动画创作、教育软件开发、影视专题片摄制、影视后期特效制作等工作。学院已经连续举办六届大学生DV影像嘉年华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特色项目,学生作品在全国文科计算机设计大赛、甘肃省大学生挑战杯比赛、“创意甘肃”动漫大赛等活动中多次获奖,同时学院也通过教师工作室制度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咨询电话:0931-4512102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了解数字媒体艺术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系统掌握数字媒体艺术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探索创新、积极进取的专业素质,能够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教育科研、工艺设计、广告制作、网络传播、数字影像制作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门运用高科技手段从事数字媒体艺术工作,融合科学思维和艺术思维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基础、数字媒体艺术导论、素描与色彩、影视艺术概论、中外电影史、民族民间艺术、中外文化概论、视听语言、角色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剧本创作、数字摄影与摄像、数字音视频制作、图形图像处理技术、数字动画技术、影视后期特效与剪辑、影视与广告创意、广告心理学、虚拟现实技术、动画创作等课程。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属全国计划,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学院 专业国标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计划(人)
音乐学院 130201 音乐表演(演唱) 4年 本科 40
130201 音乐表演(演奏) 4年 本科 70
130202 音乐学 4年 本科 40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年 本科 10
舞蹈学院 130204 舞蹈表演 4年 本科 65
130205 舞蹈学 4年 本科 100
新闻传播学院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本科 60
美术学院 130402 绘画(中国画、油画) 4年 本科 45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本科 4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唐卡艺术设计) 4年 本科 10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本科 73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本科 80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招收乐种如下:

  (一)中国乐器:二胡;马头琴;扬琴;琵琶;古琴;古筝;中阮;竹笛;笙;唢呐;打击乐。

  (二)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

  (三)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打击乐。

  四、报考办法

  (一)报名程序

  1、考生需符合生源省(市、区)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按照当地要求办理学校报名手续。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属省级统考合格后方可报名。

  2、报名时需交验的材料:(1)考生高考报名后省级招办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2)考生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3、考生只允许在我校所设考点选报一个专业,不允许兼报。

  (二)专业报考条件

  1、音乐表演(演唱)专业:考生须听觉好、音质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五官端正,呼吸及发音器官健康。

  2、音乐表演(演奏)专业:考生须听觉好、乐感好,正确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和技能,有一定的演奏能力;报考钢琴演奏的考生须较好地弹奏车尔尼作品299和740的练习曲、巴赫复调乐曲、奏鸣曲和中国乐曲。

  3、音乐学专业:考生的素质条件与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原则上相同。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具有较好的钢琴演奏水平和一定的作曲能力。

  5、舞蹈学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无身高限制;招收有舞蹈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

  6、舞蹈表演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且只招收艺术中专毕业生。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艺术的考生。

  8、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唐卡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写生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三)专业课考试

  1、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我校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专业考试科目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分值及要求
1 音乐表演 (演唱、演奏) 音乐学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经典名作各一首;演奏自选经典名作两首。 ①主项(满分100分,占75%);
②乐理(满分100分,占8%);
③视唱(满分100分,占9%);
④练耳(满分100分,占8%)。
总分满分100分。
复试:①主项(自选作品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②乐理; ③视唱; ④练耳。
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弹奏车尔尼作品299以上程度的钢琴练习曲和相应程度的复调作品、奏鸣曲及中国作品。 ①作曲(满分100分,占50%);
②曲式与和声(满分100分,占20%);③视唱(满分100分,占5%);
④练耳(满分100分,占5%);
⑤钢琴演奏(满分100分,占20%)。
总分满分100分。
复试:①作曲;②曲式与和声;③视唱;④练耳;⑤钢琴演奏。
3 绘画 (中国画、油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①素描; ② 色彩;③ 速写。 ①素描 (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②色彩 (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③速写(满分100分,占20%,考试时间为30分钟)。
总分满分100分。
4 视觉传达设计(唐卡艺术设计) ①唐卡线描; ②唐卡色彩;③唐卡图案速写。 ①唐卡线描(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②唐卡色彩 (满分100分,占40%,考试时间为3小时);
③唐卡图案速写(满分100分,占20%,考试时间为30分钟)。
总分满分100分。
5 舞蹈表演
舞蹈学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
②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在藏族、蒙族、维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这几个民族内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
③剧目片段表演:舞种不限,不可雷同于民族民间舞展示部分的内容。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限定在5分钟之内,满分120分。考生基本功测试女生需穿紧身体操服、浅色裤袜、软底练功鞋;男生需穿白色紧身背心、黑色短裤、软底练功鞋。②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限定在2分钟以内,满分90分。
③剧目片段表演限定在3分钟之内,满分90分,自带音乐(单曲单碟)。
总分满分300分。

  注:考生初试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试最终成绩。

  (四)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五、校考专业考试地点、时间(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地点、时间

序号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013年1月15、16日 1月17、18日
2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3年1月22、23日 1月24日
3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2013年1月21、22日 1月23日
4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3年1月22、23日 1月24日
5 湖南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1月23、24日 1月25日
6 河南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2013年1月30、31日 2月1、2日
7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 2013年2月17、18日 2月19日
8 山东 潍坊市招生办 2013年2月17、18日 2月19、20日
9 新疆 新疆师范大学 2013年2月20、21日 2月22日

  (注:报考我校河北、宁夏籍的考生可到就近考点参加校考)

  (二)美术类专业考试地点、时间

序号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贵州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3年1月20、21日 1月22日
2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3年1月20、21日 1月22日
3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3年1月22、23日 1月24日
4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2013年1月24、25日 1月27日
5 辽宁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 2013年1月27、28日 1月29日
6 河南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2013年1月30、31日 2月1日
7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 2013年2月17、18日 2月19日
8 山东 潍坊市招生办 2013年2月17、18日 2月20日
9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2013年2月19、20日 2月21日
10 新疆 新疆师范大学 2013年2月20、21日 2月22日

  (注:报考我校宁夏籍考生可到就近考点参加校考)

  (三)舞蹈类专业考试地点、时间

序号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013年1月15、16日 1月17、18日
2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3年1月22、23日 1月24日
3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3年1月22、23日 1月24日
4 湖南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1月23、24日 1月25日
5 河南 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系 2013年1月30、31日 2月1日
6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 2013年2月17、18日 2月19日
7 山东 潍坊市招生办 2013年2月17、18日 2月19、20日
8 新疆 新疆师范大学 2013年2月20、21日 2月22日

  (注:报考我校河北、海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的考生可到就近考点参加校考)

  六、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我校将于2013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一)根据国家民委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二)音乐表演(演唱、演奏)、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在甘肃、青海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其他各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在甘肃、青海、河北、湖南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其他各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三)舞蹈学专业可招收有一定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无身高限制;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四)视觉传达设计(唐卡艺术设计)专业招收高考用汉语答卷、有英语成绩的非民考民考生。

  (五)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六)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七)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八)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每个专业的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总数的30%。

  八、入学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九、收费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2013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新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 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0931-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 编:730030

  学校网址: http://www.xb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E-mail:zsb@xb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2938300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