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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3-02-13文章来源:湖北工业大学作者:未知

  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和鄂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湖北省实施自主招生。

  一、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省普通文理科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二)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如地市级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等;

  (三)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公开正式发表科技论文、在文学创作方面具有特殊专长;

  (四)经由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的,综合素质优者,此类学生需另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信,每名校长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名;

  (五)在文艺方面具有特殊专长,或获得地级市以上文艺类奖项者(报文艺特长组,本组最终入围人数原则不超过20人);

  (六)具有进入我校国际合作项目专业学习愿望,且有外语专长者(报国际项目组);

  (七)在我校相关专业所涉及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且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报学科特长组);

  (八)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凡具有农村户籍、文化课成绩排名年级前30%者,经中学审核、推荐后均可报名(报考“龙门计划”组)。2013年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的初审、复试和确定入围名单等环节将提高农村户籍考生入选比例,单独确定入围标准。同时,对国家明确的连片贫困地区的考生将给予重点倾斜。

  二、招生计划

  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根据我校当年湖北省招生人数及省招委文件规定比例确定,文理兼收。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4日-3月8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gdzsjy.hbut.edu.cn),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根据自身情况和特长选择组别(2013年自主招生分为普通文理组、学科特长组、文艺特长组、国际项目组、“龙门计划”组),填写并打印《湖北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签署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将《湖北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原件,连同相关证书(证书需加盖学校印章,否则无效)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能力的材料(材料需加盖学校印章,否则无效)复印件,于3月9日(以邮戳为准)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南湖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68),并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信息公示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将对考生获奖情况等报名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初审与分组

  学校组织专家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初试入围名单。初试入围名单、分组情况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初试入围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四)复试考核

  1.普通文理组、“龙门计划”组采用笔试考核方式,文艺特长组、国际项目组采用面试考核方式,学科特长组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

  2.文艺特长组面试主要为特长展示,国际项目组面试主要为英文能力考核。笔试考核内容为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考察学科基础、时政形势、逻辑分析、创新思维等)。学科特长组的考生在参加笔试后,学校还将组织有关学科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对其进行面试。

  3.笔试与面试考核的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3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均需携带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交验审核,其中“龙门计划”学生还需交验农村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五)确定合格名单

  1.普通文理组、文艺特长组、国际项目组、“龙门计划”组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按组别由高至低排序,初定合格考生名单。学科特长组的考生学校原则上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70%)由高至低排序,初定合格考生名单。

  2.2012年我校录取新生中人数超过25人的高中校长可来函(盖有学校公章的正式函件)直推优秀学生(中学名单及推荐名额附后)。具有直推资格中学的考生可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经中学综合考核,按照规定的名额选拔直推学生在中学予以公示后,将《湖北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学校直推公函、公示文件等于我校3月12日前一并报送我校。经我校招生网站对考生及推荐校长的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3.合格名单经省高招办核准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高招办备案。

  (六)录取工作

  1.合格考生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保证录取,并给予高考总分加20分进行专业排队。

  2.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校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录取时原则上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3.自主招生国际项目组合格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只能报考我校国际合作相关专业(土木工程【中德】、金融学【中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国内学费及语言培训费18000元/年),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四、其它

  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自荐和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入围资格及考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附件:2012年我校录取新生中人数超过25人的高中名单及推荐名额

  序号 中学名称   2012到校人数 直推名额

  1 黄梅一中         65 2

  2 宜城市第一中学      63 2

  3 红安县第一中学      63 2

  4 武汉市新洲区第一中学   51 2

  5 武汉市黄陂区第一中学   47 1

  6 孝昌县第一高级中学    47 1

  7 孝感高级中学       45 1

  8 襄阳市第三中学      43 1

  9 武汉睿升学校       35 1

  10 襄阳市第四中学      34 1

  11 襄阳市第五中学      34 1

  12 应城市第一高级中学    34 1

  13 通山县第一中学      34 1

  14 仙桃市沔州中学      34 1

  15 湖北省云梦县第一中学   33 1

  16 武汉市新洲区文化补习中心 32 1

  17 湖北省天门中学      32 1

  18 襄阳区第一中学      31 1

  19 湖北省罗田县第一中学   31 1

  20 广水市第一高级中学    30 1

  21 鄂南高中         29 1

  22 嘉鱼县第一中学      29 1

  23 钟祥市第一中学      28 1

  24 麻城市第一中学      28 1

  25 十堰市郧阳中学      27 1

  26 孝感市第一高级中学    27 1

  27 仙桃市第一中学      27 1

  28 湖北省仙桃中学      26 1

  29 黄石市第二中学      25 1

  30 湖北省荆州中学      25 1

  注:2012年我校录取新生中人数超过25人的可推荐1名学生,超过50名可推荐2名学生,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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