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7月被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四川省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近年来,学院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四川实施“工业兴川”发展战略机遇,学院得到较快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改革,我院自2011年在四川省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省、市招生考试部门的一致好评。2013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现特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 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师等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工作。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面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 招生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 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计划为500名,其中普通高中类高职专科计划300名,面向中职毕业生专科计划200名,计划见下表: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表
1、普通类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 | 学费(元/生·年) |
1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3 | 理工 | 50 | 4900 |
2 | 矿物资源技术 | 3 | 理工 | 50 | 4900 |
3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3 | 文理兼收 | 50 | 4900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工 | 50 | 4900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50 | 4900 |
6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20 | 4900 |
7 | 财务信息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30 | 4400 |
合计 | 300 |
2、中职类考生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 | 学费(元/生·年)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电子类 | 40 | 4900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加工制造类 | 50 | 4900 |
3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3 | 加工制造类 | 40 | 4900 |
4 | 财务信息管理 | 3 | 财经商贸类 | 40 | 4400 |
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信息类 | 15 | 4900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加工制造类 | 15 | 4900 |
合计 | 200 |
四 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历的复原军人等社会青年。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 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攀枝花以外考生报名可通过我院招生就业网(www.scemi.com)打印报名表,填写完整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
2.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
七 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5张。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八 考核办法
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委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
(一)普通高中考生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50)总分25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
(3)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3.综合测试
学院统一组织考生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为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命题范围科普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二)中职考生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50)总分25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
(3)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3.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从业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综合(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三)考试地点: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马家田校区);
九 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 根据各类别考生报考人数及招生计划,学院录取小组分别确定普通类、中职类文化考试控制线和录取线。
4.特长生的录取
在艺体方面有突出特长者,获得地市级个人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相应八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或在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者等;中职学校毕业生,获得各种高级技能等级证书者,达到学院划定的文考控制线,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学院专家单独考查达到要求的,可不参加综合测试直接录取。
5.一般考生的录取
所有条件符合资格并在控制线上的普通高中、中职类考生,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专业,根据考生成绩总分(文化+综合)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录取小组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最终划定录取分数线。
6.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7.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 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测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
普通类:笔试中按照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中等职业类:笔试中按照综合测试、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4.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 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11~4月5日 | 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市外考生邮寄 |
4月10日 | 上报考生信息至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
4月12日~13日 | 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 |
4月15日 | 审查合格的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相关获奖证书资料等。 |
4月19日 | 审核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下午15点看考场 |
4月20日 | 考试:上午 9:00~11:30 文化考试 下午14:00~15:30综合测试。 |
4月26日 | 网上公布考试成绩 |
4月27日 |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成绩 |
4月30日 | 网上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 |
5月4日~10日 |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14日 | 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至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
5月15日~16日 | 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二 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三 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65号
邮政编码:617000
咨询电话:0812-6250530 6250212
纪检监督电话:0812-6250917
传真:0812-6250530 6251876
学院网址:http://www.scem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