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经省教育厅批准,2013年我院将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 组织保证
(一)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二)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
相关工作:
1、 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
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2、 文化考试小组: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
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
3、 面试测试小组:负责各类专业考生的面试测试的题目设计、
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面试测试,汇总面试测试成绩。
4、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测试现场秩序、考生
及试卷安全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
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安全、有序、稳妥。
二、 招生原则
(一)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 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
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 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总计划280名。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特长生计划 |
人物形象设计 | 3年 | 60 | 30 |
室内设计技术 | 3年 | 50 | |
社会体育 | 3年 | 30 | |
医疗美容技术 | 3年 | 60 | |
投资与理财 | 3年 | 50 |
说明:
1、各类别考生(文、理、艺、体、对口)均可填报以上专业。
2、只要在美术、音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编导、体育、摄影、书法、棋类、武术、健美、文学、非遗项目(含各种传统技艺)等多方面具有特长者,均可以特长类考生身份报考我院,特长类考生报读专业任选。
一、 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 2013年我院单独招生只招收四川省考生。
(二) 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
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三)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考生可通过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b.polus.edu.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 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
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
(三) 特长类考生报名时需注明特长项目。
(四) 考生报名信息须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高考报名信
息一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五)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
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或来校现场打印,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 考生来校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四川国
际标榜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4)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特长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七) 经学院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
130元/人,然后领取准考证。
三、 考核办法
(一) 文化考试
1、 全体考生参加。
2、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 考试地点: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
城同策路3号)。
4、 考试时间:120分钟。
5、 考试内容:文化基础综合测试。
6、 文化考试成绩满分200分。
(二) 面试测试
1、 主要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举止仪表、沟
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测试。
2、 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主要进行艺术基础修养、职业
倾向等方面的综合测试。
3、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主要进行身体协调性、节奏感等方
面的综合测试。
4、 特长类考生需进行特长技能的展示据或演示(考生特长展
示或演示所需道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5、 面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 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13年4月21日 | 9:00-11:00 | 文化考试 |
2013年4月21日 | 13:00-15:00 | 面试测试 |
一、 录取
(一) 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的信息。
(二) 非特长类考生成绩按文化考试和面试测试总成绩相加计算
总分;特长类考生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占30%与面试测试成绩占70%相加计算总分。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三)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
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
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 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 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3年8月24日-8月
25日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
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三、 时间安排
(一) 2013年3月30日(8:00)至4月14日(18:00前),考生
可在学院校园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 2013年4月18日至19日,学院在校园网上公布经四川省
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拟参加本校单招的考生名单。
(三) 2013年4月20日(周一),考生到学院招生办交验相关报
名材料,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四) 2013年4月21日(周二),上午9:00~11:00,文化考试;
21日下午13:00~15:00面试测试。
(五) 2013年4月29日,考生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 2013年4月29日~5月5日,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 2013年5月18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
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院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 其它事宜
(一) 被学院单招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
享受同样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二) 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
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
(三) 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四) 本方案由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 联系方式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同策路3号,邮政编码:610103
咨询电话:028-66006889
纪检监督电话:028-84835619-5110
传真:028-86376570
学院网址:www.polus.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zb.polu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