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13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单独招生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成立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成立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考试工作组,负责考试工作。
4﹒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类别 | 专业名称 | 人数 | 招生对象 | 学费标准 |
A类 | 数控技术 | 30 | 普高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920元/年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20 | 普高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920元/年 |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20 | 普高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920元/年 |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20 | 普高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920元/年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普高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920元/年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 | 普高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6000元/年 | |
软件技术 | 40 | 普高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6000元/年 | |
通信技术 | 40 | 普高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920元/年 |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 20 | 普高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6000元/年 | |
应用电子技术 | 2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920元/年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920元/年 |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4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920元/年 | |
B类 | 物业管理 | 4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440元/年 |
市场营销 | 4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4440元/年 | |
C类 | 航空服务 | 14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6000元/年 |
民航运输 | 90 | 普高文理科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6000元/年 | |
D类 | 电子工艺与管理 | 40 | 信息技术二类中职毕业生 | 4920元/年 |
E类 | 飞机制造技术 | 50 | 普高理科毕业生、加工制造类中职 | 4920元/年 |
合计 | 750 |
备注:
1.以上专业均为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2.飞机制造技术专业为我院“航空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简称航空人才计划)”试点专业,根据航空企业需求进行人才定向培养,学生须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学生学费由学校和企业先行垫付,成绩合格且履行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后即免除学费。
四、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报名参加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1.航空服务专业、民航运输专业要求:
(1)年龄在21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裸眼视力C型表0.7以上,女生矫正视力C型表0.5以上;无色觉异常。
(3)航空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4-172cm;民航运输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1-182cm,女生身高161-172cm。
(4)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5)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2﹒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只招收男生。
3﹒飞机制造技术专业为我院“航空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简称航空人才计划)”试点专业,根据航空企业需求进行人才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到航空企业就业。定向企业及计划数为: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凌峰)10人、四川新川航空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川)6人、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有限公司(简称泛华)6人、中航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西)6人、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江)10人、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黎阳)6人、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贵飞)6人。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且只能选定一个意向单位,并在面试合格后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4﹒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者请慎报以下专业:飞机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服务、民航运输;
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服务、民航运输。
六、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29日-4月13日登陆学院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www.cdavtc.edu.cn)。
2﹒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共分A、B、C、D、E五大类, A类和C类专业可以兼报,B类和C类专业可以兼报,E类专业和A类专业可以兼报,其余专业类别间不能兼报。
3﹒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必须填报具体特长项目,且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特长项目。
4﹒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签名,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七、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4月20日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
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须携带近五年获得的能证明特长等级的证书以及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在特长测试或认定时提交。
八、考试
1﹒考试内容
(1)考试包括“综合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在考生获得面试特长附加分的情况下, A、B类专业总成绩满分为215分,C、D、E类专业总成绩满分为230分)。学院将按比例(不同专业比例不同)对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进行折算合并,计算出总成绩。
(2)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养、语文、数学、英语等,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各项考试内容所占分值:思想政治素养20分,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
(3)面试满分为200分,特长生另有最高50分的特长附加分。
A类专业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动手能力、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等。
B类专业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风度等。
C类专业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外形、气质、体态、思辨能力、心理素质、亲和力、沟通能力、普通话、英语口语、临场应变能力、才艺等。
D类专业的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基础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等。
E类专业面试按考生填报的意向单位分别组织面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者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价值观、个人行为素养、动手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近三年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含三等奖),或在学院规定的艺术和体育项目中有突出特长的考生,经本人申请,通过学院组织专家测试或认定,可获得最高50分的特长附加分(具体要求另文规定)。
2﹒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3﹒考试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4﹒考试时间
(1)4月20日8: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
(2)4月20日9:00-18:00,4月21日13:00-18:0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面试。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特长测试或认定。
(3)4月21日10:00-12:00综合测试。
5﹒考生参加特长测试、综合测试及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考生参加综合测试时还必须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可以携带直尺和橡皮擦。
九、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按比例对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进行合并,计算出总成绩。A类和B类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70%,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30%; C类、D类和E类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40%,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60%。
兼报不同类别专业的考生按不同的面试成绩分别计算总成绩。
C类专业面试成绩换算方法:优=190分,优-=180分,良+=160分,良=140分,合格=120分,不合格=80分。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飞机制造技术专业按不同定向企业分别划定总成绩合格线),同时划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英语成绩合格线,航空服务、民航运输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线。
4﹒录取规则
(1)飞机制造技术专业在已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且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按不同定向企业分别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素养成绩。
第一志愿填报飞机制造专业的考生如因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或总成绩未上合格线,不能被飞机制造专业录取,则将其第二志愿专业视为第一志愿,与该专业其他一志愿考生同时排序。
(2)航空服务、民航运输专业在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素养成绩。
(3)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在英语成绩、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素养成绩。
(4)其它专业在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素养。
5﹒考生必须参加综合测试和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6﹒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7﹒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13年4月27日-5月3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3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8﹒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十、其它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十一、时间安排
1﹒2013年3月29日前,招生宣传。
2﹒2013年3月29日—4月13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
3﹒2013年4月15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4﹒2013年4月16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5﹒2013年4月20日8:30-16:30,考生到学院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
6﹒2013年4月20日9:00-18:00,2013年4月21日13:00-18:0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面试。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特长测试或认定。
7﹒2013年4月21日10:00-12:00,考生参加综合测试。
8﹒2013年4月25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9﹒2013年4月26日9:00-16: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委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88459362。
10﹒2013年4月27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合格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1﹒2013年4月27日-5月3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2﹒2013年5月16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028-88459388 88459389 88459368
传 真:028-88459388 88459389
监督电话:028-88459362
学院网址:http://www.cda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