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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办法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3-04-19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规定。特制定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教务处组织成立由老师、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文化考试和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专业技能面试及文艺体育特长生专业面试。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招生原则

  1、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当年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三、2013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8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年) 计 划(人) 合计(人) 学费(元/年)
文史 理工 对口 艺术体育特长生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五粮液联合培养)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25 30 55   110 4100
2 酿酒技术
(五粮液联合培养)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20 10 20   50 3700
3 物流管理
(五粮液联合培养)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35 15 30   80 3700
4 生物技术应用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20 10 20   50 3700
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15 15 20   50 4100
6 财务管理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15 5 20   40 3700
7 模具设计与制造
(五粮液联合培养)
理工、对口高职 3   10 30   40 4100
8 人力资源管理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15 15 15   45 3700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工、对口高职 3   30 20   50 4100
10 应用化工技术 理工、对口高职 3 10 10 30   50 4100
11 园林工程技术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25 10 15   50 4100
12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10 10 20   40 3700
13 旅游管理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15 5 20   40 3700
14 商务英语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20 15 5   40 3700
15 汽车运用技术 文史、理工、对口高职 3 15 15 20   50 4100
合计       240 205 340 15 800  

  备注:艺术体育特长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报考相应的专业。

  四、招生范围:四川省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参加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复员军人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在文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级比赛前三名者,获得相应项目八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可参加文艺特长生专业面试。

  5、在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者,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者,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面试。

  六、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bzy.edu.cn;

  http://www.ybzy.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下载并填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报名。

  2、每位考生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配志愿。

  3、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专业能力面试、文艺及体育特长生专业面试各项中,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选择文艺和体育特长专业面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专业面试项目(其中,文艺特长类须在美术、声乐、舞蹈、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体育特长类须在田径、球类、健美操和武术项目中确定一项)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5、考生报名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试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4张。

  (4)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中职学生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各类体现特长的证书及证明原件。

  七、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考试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3.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总分300分。

  命题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对口高职考试大纲。

  (二)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分专业按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

  普通高中考生面试侧重于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采用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考生面试侧重于专业能力与技能测试,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文艺和体育特长考生面试侧重于文体特长测试,面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各类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作为面试时成绩确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竞赛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

  (4)非艺术类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5)中职生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

  (6)复员军人证件。

  八、录取办法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对普通高中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生总分(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含)以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中职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生总分(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含)以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艺术体育类特长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生总分(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含)以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生源足够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在剩余考生中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足缺额,所剩计划用于专业服从志愿调配的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6、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相关规定

  1、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和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对待,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2、如单独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3、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时间安排

  (1)2013年3月20日~4月16日,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截止时间:4月16日18:00点。

  (2)2013年4月17日,学院招办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2013年4月18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4)2013年4月19日,考生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核对考生资料并核发准考证。

  (5)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0面试。

  (6)2013年4月22日,考生在学院网站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4月26日到学院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7)2013年4月29日~5月1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8)2013年5月10日,拟录取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9)2013年5月11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经省考试院核准后立即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二、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宜宾市西郊新村74号

  邮政编码:644003

  招生咨询电话:0831-8275466、8275411

  纪检监督电话:0831-8274328

  传真:0831-8270541

  学院网址:http://www.ybzy.edu.cn ; http://www.ybzy.cn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二:

  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申报开展单独

  招生考试及拟安排招生计划表

  学校: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盖章)

  填表日期:2013年 3 月 18 日

院校名称 拟安排单独
招生计划数
拟安排面向
中职毕业生
招生计划数
单独招生
专业点数
各专业拟安排
单独招生计划数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800 340 15 机电一体化技术
(五粮液联合培养)
110
酿酒技术
(五粮液联合培养)
50
物流管理
(五粮液联合培养)
80
生物技术应用 5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0
财务管理 40
模具设计与制造
(五粮液联合培养)
40
人力资源管理 45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应用化工技术 50
园林工程技术 50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40
旅游管理 40
商务英语 40
汽车运用技术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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