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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3-12-16  文章来源:北京电影学院  作者:未知

  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北京电影学院教学单位,是由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学历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影视专业的成人学历教育。现将2013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有关招生的一切事宜均以本招生简章为准。

  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办学层次 学制(年) 招生专业 招生名额 备注
高起本 5 表演 30 学历教育各专业教学均在本院进行。
表演(模特转型方向) 30
专升本 2.5 表演 30
导演 (影视节目制作方向) 60
(剧作方向) 40
摄影(图片摄影方向) 60
大学专科 2.5 影视表演 80
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化妆方向) 30
影视制作 35

  注:以上各专业括号内的名称为学习培养方向;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以最终上级批准文件为准。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大学专科、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各专业均在北京报名考试。没有北京市户口的人员,需到在京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办理暂住证后,持本人身份证及暂住证到暂住所在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

  4、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各专业学习要求。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 各类高等院校(包括成人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的在校生;

  △ 被各类高等院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者;

  △ 2011年后参加高考及各类学校入学考试舞弊被取消录取资格者;

  △ 其他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不能报考者。

  三、报名:

  我院属于艺术类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在北京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分全国成人高考报名和我院专业加试报名。

  (一)全国成人高考报名:

  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市各区县成招办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各项成考信息和相关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bjeea.cn 或 http://www.bjeea.edu.cn。

  全国成人高考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两部分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预定为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8日。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bjeea.cn 或 http://www.bjeea.edu.cn。

  2、确认报名时间:预定为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9日。

  确认报名地点:北京市各区县成人招生报名点。

  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京办理。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无效。

  以上均为根据例年情况推测,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步骤及相关具体规定,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为准(http://www.bjeea.cn 或 http://www.bjeea.edu.cn)。

  (二)专业加试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完成全国成人高考报名,办理确认手续拿到“报名复核单”后,按规定时间完成专业加试网上报名及到我院现场确认。没有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报名时间(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

  1、 专业加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4至9日。网址:http://jxjy.bfa.edu.cn/bm

  2、 专业加试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9月9日至10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0时~16:00时。

  专业加试现场确认地点: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A座四层402)

  专业加试现场确认流程:

  1、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全国成人高考 “报名复核单”;

  2、交报名考试费: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

  3、交验专业加试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及专业加试准考证,现场签字确认后不得再做修改。

  4、本院专业加试确认报名均为考生亲自面报,不接受其他形式。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5、考生专业加试报名同层次限报一个专业(方向),以成人高考报名复核单第一志愿为准。

  以上各项条例如有调整,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相关消息及专业加试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四、 考试:

  (一)全国成人高考:(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http://www.bjeea.cn )

  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

  1、考试时间:2013年10中旬(确认报名后,请考生按“报名复核单”上的要求及时领取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2、各专业考试科目:

  高起本:语文,数学(文),外语(英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大学专科:语文、数学(文)、外语(英语)。

  专升本:政治、外语(英语)、艺术概论。

  (二)专业课加试: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应在本院参加由本院成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加试。

  1、考试时间:专业加试时间以专业加试现场确认时经我院盖章的准考证为准。(拟定为2013年9月12日至9月14日,具体考试安排请在专业加试报名网站下载)

  2、各专业考试科目:

层次 招生专业 专业加试
    考试科目 地点
高起本 表演 初试:声乐、朗诵,(均不带伴奏)。形体科目为展示性项目,不做必考项目。
复试:表演命题小品、朗诵(仅限小说、散文)
本院
  表演(模特转型方向) 初试:声乐、朗诵,(均不带伴奏)。形体科目为展示性项目,不做必考项目。
复试:表演命题小品、朗诵(仅限小说、散文)
本院
专升本 表演 初试:表演综合会试包括:朗诵(仅限影视剧人物独白、戏剧人物独白、散文、小说)、命题表演练习。(注:形体、声乐为展示性项目,不做必考项目)
复试: 文艺综合知识(笔试)
本院
  导演 (影视节目制作方向) 初试:文艺综合知识(笔试)
复试:文艺综合素质(面试)
本院
  (剧作方向)    
  摄影(图片摄影方向) 初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包括图片摄影常识、计算机常识)
复试:文艺综合素质(面试)
本院
大学专科 影视表演 初试:朗诵(题材不限)
复试:表演命题小品、朗诵(仅限小说、散文)
本院
  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化妆方向) 初试:专业基础常识(笔试)
复试:文艺综合素质(面试)
本院
  影视制作 初试:专业基础常识(笔试)
复试:文艺综合素质(面试)
本院

  3、专业加试注意事项:

  (1)报考本院的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成考考试纪律及本院考试规定,对违反报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本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表演类专业考生须自备服装等应考用具。

  (3)参加专业加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本院不予调整。

  (4)考生在参加专业加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专业加试准考证》(遗失不补)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专业加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录取:

  1、考生在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为2013年11月—12月,专业加试成绩单及录取结果将于2013年底在网上公布。

  六、毕业:

  1、录取的学生经复查合格,取得学籍后在本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全部成绩(含毕业成绩)合格、达到本院毕业要求,并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情况者,准予毕业,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署章的成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起本、专升本学生符合学士学位获取资格者由北京电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2、学院不负责分配工作。

  七、学费标准:(以下为2013年学费标准,2014年录取考生的学费标准按上级机关批准标准收取。)

  1、高起本学费标准总额为17500元/人,按学院规定分5次缴纳。

  2、高起专学费标准总额为10500元/人,按学院规定分3次缴纳。

  3、专升本学费标准总额为10500元/人,按学院规定分3次缴纳。

  八、其它:

  1、考生报名后因故不参加专业考试者,责任自负,所交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2、学生住宿均自行解决。

  3、入学时本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5、本院通讯地址:

  收件人: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A楼四层402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82045802

  网址:http://www.bfa.edu.cn

  E-mail: cec@bfa.edu.cn

  6、本院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也可乘304、323、392、490、498、671、691、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下车C口出,南行约400米。

  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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