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体育与健康学院由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系、运动训练系、大学体育部、体育与健康研究所组成,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体育学专业博士后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四个硕士点,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和运动训练三个本科专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运动训练专业2015年继续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
一、招生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制四年。该专业紧密结合体育人才市场需求,主要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现代教育和健康理念、文武双全、专长突出、素质高强、追求发展,能够胜任体校、中小学校和健身俱乐部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收费标准:学费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按上海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已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2015年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号;
2、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其中二级运动员必须符合《华东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二级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查标准》(见附表);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招生计划及项目
1、招生计划数:不超过45名。
2、招生项目:男女体操类(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篮球(男女)、排球(女)、乒乓球(男女)、游泳(男子100米蝶泳;女子100米仰泳)、田径(男子200米、400米、800米、110米栏、400米栏、三级跳远、跳高、铅球;女子100米栏、400米栏、400米、1500米、跳远、三级跳远)、羽毛球(男女)、足球(男子守门员)。
每个项目拟招生计划数将于报名审核结束后在我校招生网(www.zsb.ecnu.edu.cn)上具体公布。原则上招生计划数小于报考人数。
四、报名与审核
1、考生需在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及填报我校志愿。
2、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由招生系统进行自动匹配审核。未通过审核考生报名无效。
3、3月16日前,学校依据招生系统对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核通过情况,根据招生项目及其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其中二级运动员必须具备《华东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二级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查标准》。未获得我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可按体育总局有关要求向其他高校进行补报名。
4、4月1日在学校招生网站(www.zsb.ecnu.edu.cn)公示获得运动训练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2015年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
5、获得运动训练测试资格考生,请于4月17日8:00—10:30到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体育与健康学院二楼会议室报到,报到时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必须有证书编号)及达到所报名项目名次成绩要求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姓名处加盖办理等级证书的体育局竞赛处红公章),或办理此证书的体育局竞赛处出具的成绩证明,以备查验。查验合格者领取专业术科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共计人民币200元。
五、专业测试与文化测试
1、专业测试:
体育专项专业测试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本页面底部提供下载)。测试时间:4月18日—19日,测试地点:根据各项目不同,见现场确认时的通知。
(男女篮球项目:凡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测试。女子排球项目:凡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排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排球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试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印制;2015年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请考生根据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安排参加文化考试。文化考试试卷阅卷评分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安排。
2015年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25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26日 | 政治 | 英语 |
六、录取原则
1、专业测试成绩确定:体育专项专业测试标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满分为100分。其中游泳、田径考生当天测试的体育专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者,不予录取。
2、文化考试成绩确定: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将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对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按文化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专业测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体育专项专业测试成绩×70% + (文化考试成绩÷6)×30%】,以合成分为依据,按不同招生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我校拟录取情况。
4、录取备案:拟录取名单由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的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将在6月底前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七、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八、咨询和监察电话
学校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232212;
体育与健康学院咨询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
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
九、其他
符合申请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具体条件及办理手续要求按《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选拔方案》第七条规定执行,免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
附1:华东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二级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查标准
专业 | 比赛规格 | 个人名次 | 团体名次 |
体操类 |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男32名、女24名 | |
篮球 |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前三名 | |
排球 |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前三名 | |
乒乓球 |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单打前三,双打前三 | 前三名 |
游泳 |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所报项目个人前三名 | |
田径 |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所报项目个人前三名 | |
羽毛球 |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单打前三,双打前三 | 前三名 |
足球 | 省、直辖市、自治区举办的正式比赛 | 前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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