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项目:
(一)招生计划:70人以内
(二)招生项目:篮球、田径、武术、乒乓球、网球(女)
(三)我校2015年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陕西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福建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文、理科招生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理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各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其中报考篮球项目考生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方可报名。运动员运动等级证书必须在高中阶段获得,截止到2015年1月25日(以证书上的签发时间为准)。
篮球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两个学年度省级比赛并至少一次获得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全国比赛不含赛区比赛)。
湖北省省级比赛仅限:
1.“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每三年一次,省教育厅主办);
2.“湖北省运动会中学组篮球比赛”(每四年一次,省体育局主办);
3.“湖北省篮球传统学校比赛(原湖北省年度高中篮球联赛,省教育厅主办);
4.“李宁杯(耐克杯)中国高中篮球联赛湖北赛区”(中国中体协主办);
5.“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甲组比赛”( 原体校杯,省体育局主办)。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说明:凡曾经或现在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
乒乓球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武术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两个学年度省级比赛并至少一次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网球项目:限招女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健将级(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田径项目: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且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以提供的比赛成绩册为准)
100米(电计): 男10.93 女12.33
200米(电计): 男22.02 女25.42
400米(电计): 男49.6 女57.30
110米栏(电计): 男14.73
100米栏(电计): 女14.33
800米: 男1:54.50 女2:12.80
1500米: 男3:54.90 女4:31.00
3000米: 男8:35.00 女9:50.00
跳高: 男2.00米 女1.70米
跳远: 男7.30米 女5.85米
三级跳远: 男15.35米 女12.50米
铅球: 男15.00米 女14.00米
铁饼: 男43.00米 女45.00米
注:以上标准参考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3月发布的《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制定。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特别说明
考生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能在国家体育总局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上得到查询认证。考生报名寄送材料时需提供网上认证材料和认证网址,如不能通过官网认证的考生,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相关表格。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寄送我校体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1.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一份;
2.资格审查表一份;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及其网上认证材料和网址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符合报名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考生参加运动员水平测试时需带来备查。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李晨收(430074)。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25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邮件封面须有清晰的日期邮戳,过期视为无效报名),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学校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于2015年2月初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资格审查公示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员水平测试。
(二)运动员水平测试:
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测试项目:
篮 球:1.身体形态 2.篮球技术
注:篮球技术分为基本技术测试和位置技术测试两部分,考生最终总成绩计分方式为:基本技术测试成绩×50%+位置技术测试成绩×50%+身体形态分值
田 径:专项测试
武 术:1.基本技术 2.难度动作 3.套路(需配音乐)
乒乓球:专项比赛
网 球:专项比赛
测试工作结束以后,我校将根据建队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
测试时间: 2015年3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注:
1.考生参加测试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权利,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录取:
1.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建队需要和考生在我校的测试成绩,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
(1)统考录取
①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②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21人。
(2)单考录取
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成绩优异,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称号之一的考生,由我校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14人。
2.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
3.我校将于4月初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幅度。5月中旬向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寄发《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通知书》。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通知书回执寄回我校。若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未收到回执,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五、其他
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工作,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学校监察处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部
咨询电话:027-87557645
传 真:027-8754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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