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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5-04-02  文章来源:福州大学  作者:未知

  福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福州大学2015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的体育特长,年龄不超过22岁(1993年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游泳。

  2.招生人数:55名

  3.招生专业:在考生所在省我校年度招生专业中分科类填报。

  三、报名办法

  1.高考报名: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专项测试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2月25日;

  ②报名办法:在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fz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无须邮寄纸质材料。

  3.资格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网报资料进行初审,并于2月底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

  四、报到及测试

  1.报到

  ①报到时间:2015年3月13日;

  ②报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体育综合馆;

  ③所需材料: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证书者,取消拟录取资格)、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资料、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相关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已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者须提供体育测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中学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专项测试

  ①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

  ②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并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者,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③测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④测试内容及评分办法:详见附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实施细则》;

  ⑤测试费用:150元/人。

  3.文化考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专项测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其他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录取工作

  1.我校将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以内),并在学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2.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给予录取。

  3.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我校将结合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或确有专业培养前途者,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申请按考生所在省本二线65%(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按70%)录取。

  4.入选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所在省组织的高考志愿填报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需于2015年6月25日~7月5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均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6.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7.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8.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866857(招生办),22865198(体育部)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七、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福州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篮球项目)测试实施细则

  2.福州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游泳项目)测试实施细则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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