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自身工作实际,为减轻学生负担,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改为承认各省统考(联考)成绩。由于非美术类专业山东省并无统考(联考),因此改为承认山东师范大学校考初试成绩。山东师范大学校考初试结束后,我校根据其提供的考试成绩,结合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及近三年在山东省录取情况,划定了相应专业合格线,具体如下:
合格专业名称 | 山东师范大学校考对应专业 | 招生计划 | 专业合格线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音乐学 | 7 | 77.0 |
音乐学(声乐表演)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3 | 75.0 |
音乐学(器乐表演) | 音乐表演(民乐方向) | 2 | 70.0 |
舞蹈学 | 舞蹈学-男 | 5 | 66.0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体育舞蹈) | 5 | 72.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8 | 81.0 |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除以上公布的计划外,我校艺术类专业仍预留了不超过艺术类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届时将根据各省各专业志愿填报实际情况来统筹分配。四月初,我校将逐步向考生邮寄专业合格证。欢迎山东考生踊跃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