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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2-03-01文章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作者:未知

  四川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的高等院校,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高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资格,以及免试招收香港、台湾学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校园面积3000余亩。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拥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十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校部委码:10636

  2.校址:学校共有2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狮子山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成龙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3.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4.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形式: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

  6.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1.招生计划总数:10人。

  2.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专业 学费
经济学 人民币3700元/年
法学 人民币3700元/年
历史学 人民币3700元/年
学前教育 人民币3700元/年
小学教育 人民币3700元/年
英语 人民币3700元/年
日语 人民币3700元/年
汉语言文学 人民币3700元/年
汉语国际教育 人民币3700元/年
教育技术学 人民币3700元/年
住宿费 人民币800/900/1000/1200元/年
生活水平(伙食及杂项) 约人民币1000元/月

  备注:专业学费标准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我校在台招收学生的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sicnu.edu.cn)。

  三、申请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注: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四、申请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

  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等材料。

  2.志愿填报

  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五、选拔方法

  1.审核

  (1)审核时间:2022年4月1日至5月14日

  (2)审核方式:学校在系统中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2)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校录取。

  (3)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

  对于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及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学校将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

  注: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如果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于2022年5月21日至31日报名,学校于2022年6月1日至20日进行审核、录取。考生须于2022年6月21日至25日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

  六、如有未尽事宜,招生就业处将会在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请注意查看。

  七、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请准时参加学校安排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2.学校将于7月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

  3.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4.新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5.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政编码:610066

  电话:028—84763388 84768899

  传真:028—84763388

  电邮:sdzs sicnu.edu.cn

  联络人:王珂刘姗姗

  院校网址:http://www.sicnu.edu.cn

  招生信息网站:http://zs.sicnu.edu.cn

  院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师范大学

  招生信息微信公众号: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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