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学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高校、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优秀运动员保送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
(一)体育学类本科专业: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二)非体育学类本科专业:教育学(师范)、心理学(师范)、地理科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以上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间调整。田径专项0-2人,足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篮球、排球、艺术体操、体操专项0-1人,共计划招收0-10人。
三、保送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三)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4.除足球、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的运动健将,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3版)》(详见官方网站)中所列及我校招生项目的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四)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
四、办理程序
申请保送的运动员应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一)报名。2023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电子证件照。以上材料通过保送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保存备查,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
(二)选择专业。可在系统中申请我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或非体育学类的普通本科专业。申请就读体育学类本科专业的运动员无需参加文化课考试;申请就读非体育学类的普通本科专业的运动员应按要求在保送系统内同时报名并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我校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五、录取
(一)我校在2023年2月15日12:00-18日17:00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综合考核合格名单。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我校在2月19日12:00前完成运动员保送材料的初次审核。待教育部批准后,我校依据批复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将在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b.lnnu.edu.cn)发布,录取通知书预计在七月底发放。
六、其他说明
(一)运动员须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最新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
电话:0411-82158313邮箱:lsdjw@lnnu.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15542639166(孙老师)、17615158294(韩老师)
电子邮箱:zsb@lnnu.edu.cn
传真:0411-8215988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116029
网址:http://zsb.lnnu.edu.cn或www.lnnu.edu.cn
微信公众号: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LNNU_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