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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3-10-15文章来源:西安航空学院作者:未知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2012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中国航空学会理事单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陕西省富阎一体化发展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成员单位,航空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坚持“立足陕西,服务航空,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形成了“航空报国,立德树人,激情进取,志在超越”的学校精神,为我国航空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9万余名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飞行技术专业2018年经教育部、民航局一次审批通过,2019年首次开展招飞,目前是西北地区唯一一个开设飞行技术专业、开展招飞工作的高校。学校拥有深厚的航空背景、鲜明的航空特色、厚重的航空文化、浓郁的航空氛围等优势,为培养出具备航空精神的飞行员奠定深厚的基础;学校从机制体制、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合作培养、生活后勤、飞行训练等七个方面建立强有力的保障体系,为飞行学员的飞行梦想保驾护航。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现代飞行技术专业理论和相关技能,取得民航航线运输机驾驶员执照,具有民航航线飞行驾驶和空中领航的初步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能在民航、通航及其他航空领域从事民航航线运输机飞行驾驶、通用飞机飞行驾驶和飞行运营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课程

  飞行原理、航空发动机基础、飞机结构与系统、飞行性能与计划、航图、民航飞机电气仪表及通信系统、人的因素与驾驶舱资源管理等。

  (三)培养模式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航线运输机驾驶员,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基础理论课程学习和飞行驾驶训练两阶段,在学校和141飞行学校共同实施。

  (四)授予学位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须在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学费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二、招飞计划

  2024年,我校受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航空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计划在陕西、河南、河北三省共计招收自费飞行(教)员养成生共30名,分省计划以生源省招考部门最终公布数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招飞对象

  202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理工类,男性,新高考改革省份、河北省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为物理+化学,年龄在16至20周岁之间(即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

  (二)基本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志愿从事祖国民航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三)文化条件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飞行技术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省份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90分。

  (四)身体条件

  (1) 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A 男生身高不足168cm或者超过187cm;

  B 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

  C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D 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

  E 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

  F 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

  G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H 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

  I 胸腔脏器手术史;

  J 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K 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L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M 结核病,如肺结核等;

  N 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O 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P 眩晕病史、晕车、晕船;

  Q 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

  R 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等效球镜)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大于2.00D;屈光参差大于2.50D;行角膜屈光手术后未满6个月;角膜屈光手术时未年满18周岁;

  S 色盲、色弱、斜弱视等;

  T 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U 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者;

  V 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2)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标准,通过民航局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的招飞体检。

  (五)心理素质条件

  对民用航空飞行职业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要求。

  四、招飞流程

  (一)注册报名

  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民航招飞(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中国民用航空信息系统(https://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飞志愿。

  (二)初检面试

  考生持身份证、近期一寸证件照,眼睛屈光度验光单和《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报名表》,参加西安航空学院集中组织的初检面试(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三)上站体检

  初检合格考生按我校上站体检安排,在指定民航体检机构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四)背景调查

  上站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确认我校招飞志愿,申请我校背景调查后,我校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开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五)录取

  飞行技术专业为本科提前批,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英语、数学、语文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入校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民航局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学生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及安置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中止学校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

  1、 政治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2、 身体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3、 心理素质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4、 理论学习成绩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5、 飞行技术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6、 未按民航局和学校相关要求通过各类资质考试;

  7、 在校期间不服从学校管理,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8、 在校期间因为考试作弊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9、 不服从学校对委托培养单位的统一安排;

  10、 因学生个人原因委托培养单位与学生解除培训关系;

  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

  五、咨询方式

  (一)学校地址:

  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

  (二)咨询电话:

  029-88643102

  (二)咨询QQ群:

  陕西:290842532

  河南:490423612

  河北:542655819

  (四)官方通知发布平台: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https://mhzf.caac.gov.cn

  西安航空学院民航招飞:

  登录西安航空学院招生考信息网

  http://zb.xaau.edu.cn,点击民航招飞。

  微信公众号:

  “西安航空学院民航招飞”

  附件:西安航空学院自费养成生协议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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