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原名东北体育学院,由国家体育总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入选辽宁省“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体育学学科入选辽宁省“国内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70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0人,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1人、全国最美教师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荣誉奖章获得者5人,感动中国2022年度人物1人。国家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省部级教研团队9个;辽宁省特聘教授、优秀专家、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人才126人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14个本科专业,涵盖教、管、文、理、艺5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体育教育专业通过国家二级师范类专业认证;以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代表的省级专业类质量工程项目29个。
学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4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9项,承担国家体育科技服务项目73项,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成果奖励68项。《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
历届学生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等世界大赛中获得金牌180余枚,奖牌近400枚,其中获冬、夏奥运金牌37枚。学校自主培养的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运动员代表中国队连续参加了第18-24届冬奥会,夺得我国冬奥史上该项目14枚奖牌中的13枚(3金7银3铜)。
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场地设施,建有冰上运动综合馆和白清寨雪上运动中心,为所有专业学生开设冰雪课程。图书馆拥有近百万册藏书,实验室有先进的仪器设备,所有教室都配置了现代化教学手段,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学生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大学生文化艺术科技节和大学生社团节承载着力驳辩论赛、演讲比赛、主持人大赛、校园短剧大赛、校园歌手大赛以及各类体育比赛等数十项品牌活动,深受广大同学喜爱。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六十多所大学和体育组织建立了交流关系,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列斯加夫特体育大学合作举办休闲体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一、运动训练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科学人文素养,系统掌握运动训练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实践能力,富有创新精神与创业意识,具有强烈的职业认同感和责任感,能够在各类运动队、俱乐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领域从事专项运动特色教学、训练、竞赛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专业概况:2007年获辽宁省示范专业,2008年获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011年获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6年获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专业,2017年获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和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018年获辽宁省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021年获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3个。坚持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的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服务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战略和辽宁全面振兴,扎实推进专业转型发展,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就业方向:在各类运动队、俱乐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领域从事专项运动特色教学、训练、竞赛和管理等工作。
主干学科:体育学、教育学、心理学
核心课程:运动训练学、体育竞赛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专项运动理论与实践
修业年限:学制4年,修业年限为3-6年。修满153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教育学学士学位。辅修学位授予相关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1.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招生计划总数:50个。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公办本科专业,正式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50个计划为下述11个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我校2025年招生计划总数,各项目招生计划数将于2025年3月20日前公布。
三、冬季招生项目
1.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 型场地)、冬季两项。
2.入学后,一级以上(含一级)现役运动员经我校审查通过,可以采用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本科培养方案,实现线上教学,专项课和实践环节在运动队完成。
3.入学后,如上述部分招生专项不能满足开班条件,将根据我校开设专项班情况进行实际调整,所涉及学生将被调整至其他专项班。
注: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见即将发布的《沈阳体育学院202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通知》。
四、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2.具备第三条所列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含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
(1)体教联盟APP。
(2)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http://www.ydyeducation.com/)。
2.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
3.考生可选择不超过两所学校,排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二)考试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对考生生源地信息进行审核后,考生生源地如有变化,考生应根据审核后的生源所在地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文化考试费补缴或退费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补缴文化考试费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报考说明
1.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考生应于2025年3月22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参加文化考试。
3.考生于2025年5月18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于5月18日12:00—5月19日12:00在体教联盟APP上提交查分申请。组考院校和阅卷单位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于 5 月 21日 17:00 前提交至“体育单招系统”。
4.我校在2025年5月30日前将拟录取的运动训练专业考生的有关数据上传体育单招考试系统并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于6月5日前完成运动训练专业考生录取备案手续。
5.考生可于2025年6月1日12:00后登录体教联盟APP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管理系统关注录取情况。
七、考试及相关事宜
(一)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1.冬季项目:2025年1月11日至5月12日。
注:2025年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模式,请考生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根据个人所报项目自行到组考院校进行报到和体育专项考试。
(二)文化考试时间
2025年3月29日—30日,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三)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报名材料及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均用A4纸张)
1.《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
2.《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并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须附肝功能化验单;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4.《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认真阅读后签字(见附件3);
5.《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4);
6.请将以上报名材料件按照要求通过EMS—中国邮政(其它快递不予接收),于4月1日前邮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详见第十三条相关信息。
九、录取方式及原则
1.运动训练专业冬季11个项目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40分。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我校采用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
4.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项目一志愿,再录取项目二志愿,尚有剩余计划将按照第6条“计划调整规则”执行;当出现同项目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将依次按照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计划调整规则:按公布的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项目一志愿,再录取项目二志愿,我校各专业在项目二志愿录取未完成的情况下,将进行计划调整,剩余的招生计划将优先调整至我校近年来重点发展的羽毛球、网球、乒乓球、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短道速滑、速度滑冰、篮球、排球、足球(篮球、排球、足球按照各项目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不再分小项和男女)。按照上述计划调整规则,若出现二志愿通过计划调整录取的考生其综合分等于或低于一志愿该项目最低综合分(计划调入的项目,一志愿上线考生已被我校全部录取的情况除外),计划将调整至下一个项目,直至没有可被调整到的项目为止。
计划调整分配表如下:
专业未完成计划总数N | 计划分配顺序 | 各项目调入计划数 | |||||||||
羽毛球 | 网球 | 乒乓球 | 自由式滑雪 | 单板滑雪 | 短道速滑 | 速度滑冰 | 篮球 | 排球 | 足球 | ||
N≦5 | 1 | N | 0 | 0 | 0 | 0 | 0 | ||||
5<N≦10 | 2 | 5 | N-5 | 0 | 0 | 0 | 0 | ||||
10<N≦15 | 3 | 5 | 5 | N-10 | 0 | 0 | 0 | ||||
15<N≦18 | 4 | 5 | 5 | 5 | N-15 | 0 | 0 | ||||
18<N≦21 | 5 | 5 | 5 | 5 | 3 | N-18 | 0 | ||||
21<N≦24 | 6 | 5 | 5 | 5 | 3 | 3 | N-21 | ||||
24<N≦27 | 7 | 5 | 5 | 5 | 3 | 3 | 3 | N-24 | |||
27<N≦30 | 8 | 5 | 5 | 5 | 3 | 3 | 3 | 3 | N-27 | ||
30<N≦33 | 9 | 5 | 5 | 5 | 3 | 3 | 3 | 3 | 3 | N-30 | |
N>33 | 10 | 5 | 5 | 5 | 3 | 3 | 3 | 3 | 3 | 3 | N-33 |
7.考生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十、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和体育单招分区统考安排为准(详见体教联盟APP、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十一、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入学前取得奥运会或全运会项目运动健将等级者学费为4,800元/年。
十二、郑重声明
2025年,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考试宣传和录取等工作;我校从未与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开设任何形式的“签约保过班”“预科班”“培训班”“培训基地”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十三、相关信息
邮寄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110102
咨询电话及传真:024——8916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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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
2025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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