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4〕256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东工业大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学校设有六个校区,分别为大学城校区、东风路校区、龙洞校区、番禺校区、沙河校区和揭阳校区。大学城校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运动训练专业由体育学院培养。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对取得我校学籍,经过我校审核批准准予毕业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项目包括:田径、游泳、篮球、足球(十一人制)、乒乓球、网球、羽毛球。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计划总数为60人。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各项目最终招生人数视我校生源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序号 | 招生项目 | 招生小项 | 技术等级资格要求 | 性别 | 招生人数 | 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1 | 田径 |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400米栏;任选一项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男 | 0-2 | 95 |
女 | 0-4 | 90 | ||||
田赛:铅球、标枪;任选一项 | 不限 | 0-2 | 85 | |||
2 | 游泳 | 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 | 男 | 0-5 | 94 | |
仰泳:100米、200米; | ||||||
蛙泳:100米、200米; | ||||||
蝶泳:100米、200米; | ||||||
混合泳:200米、400米;任选一项 | ||||||
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 女 | 0-4 | 93 | |||
仰泳:100米、200米; | ||||||
蛙泳:100米、200米; | ||||||
蝶泳:100米、200米; | ||||||
混合泳:200米、400米;任选一项 | ||||||
3 | 篮球 | 男 | 0-12 | 76 | ||
女 | 0-4 | 71 | ||||
4 | 足球(十一人制) | 非守门员 |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 男 | 0-8 | 80 |
守门员 | 男 | 0-1 | 80 | |||
5 | 乒乓球 | 男 | 0-3 | 83 | ||
女 | 0-3 | 83 | ||||
6 | 网球 | 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男 | 0-4 | 72 | |
女 | 0-2 | 72 | ||||
7 | 羽毛球 | 男 | 0-3 | 80 | ||
女 | 0-3 | 75 |
备注:
1.最终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3.足球项目仅限11人制室外足球项目,按照足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足球专项考试。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685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700元/学年。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所列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2025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夏季项目)。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各条例。
4.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以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核查结果为准。
第十三条 注册报名
1.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注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验证报名资格并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夏季项目注册时间: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报名:已完成注册考生在“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夏季项目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3月29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30日 | 政治 | 英语 |
考生应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大纲(2023版)》准备文化考试,并于2025年3月22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后续通知。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2.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请参见第十条。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x30%十体育专项成绩X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上线(达到我校规定的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分性别优先录取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结束仍未完成总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录取。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5.在第二志愿录取期间,除篮球(男子)外,如有项目仍未完成原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将分配给篮球(男子)项目,调整计划不超过2个;如仍录取不满有剩余计划,不再进行调整。如篮球(男子)在一志愿录取时,有上线考生因综合分偏低且计划额满未被录取,在二志愿调整计划后,原则上新增计划后录取考生的综合分不得低于篮球(男子)一志愿录取控制线。
6.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以供查询。
第十六条 其他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已报名并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进校后,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5.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39322681
邮箱:zsb@gdut.edu.cn
广东工业大学体育学院
电话:(020)39322910
邮箱:tyb@gdut.edu.cn
第十八条 申诉方式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申诉。
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9322690
电子邮箱:jjb@gdut.edu.cn
第十九条 本简章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通过,适用于广东工业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简章由广东工业大学授权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广东工业大学体育学院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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