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师范院校。
学校溯源于1953年10月在桂林创办的广西中等学校教师进修学院,1978年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1998年举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2018年通过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层次实现历史性跨越。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国内一流、服务发展贡献卓著、辐射东盟影响广泛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建政五个校区,占地面积近3400亩。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8000多人,硕士研究生3700多人。学校有22个学院,2个研究院,1家杂志社。馆藏图书301.88万册,电子图书420.37万册,电子期刊4.09万种。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50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730余人、博士生导师48人、硕士生导师653人,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20余人次。
学校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70个,专科专业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5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
学校拥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27个本科专业列入广西本科第一批招生。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总数达到78门。
学校办学71年来,培养了22万多名优秀毕业生,涌现了包括“亚洲女飞人”韦永丽、著名作家辛夷坞等一批知名校友。学校连续21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被评为自治区留桂就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
南宁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简介
2003年成立体育系,2008年更名为体育学院,2019年更名为体育与健康学院。历经二十余载立足广西、面向全国的发展历程,体育与健康学院已成为培养体育师资人才的重要基地和广西学校体育研究中心。学院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3个本科专业,以及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教学(体育)和体育专业硕士3个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157人、硕士研究生102人。现役国家田径队“亚洲女飞人”韦永丽、国家乒乓球队教练刘恒等是我院优秀校友。
体育与健康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师德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9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1人、硕士学位22人,教授8人、副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8人。现有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13人,世界冠军2人,亚洲冠军1人等。
近五年来,学院学科建设成果丰硕。体育教育专业是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专业建设成效显著,共获得各级各类项目5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近20项、横向课题8项等。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核心及SCI论文34篇,出版专著、教材8部,获发明专利4项,为中国-东盟体育交流、区域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等建言献策。体育竞赛方面,学校各运动队坚持科学训练管理,竞赛成绩硕果累累,屡创佳绩,先后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1金、3银、4铜,广西第十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3金、2银、4铜,广西第七届“千里杯”(本科组)校园足球联赛冠军,第二十四届CUBA广西赛区冠军,2024年广西大学生篮球锦标赛暨第27届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L)广西基层赛冠军等。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为南宁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3,英文名为“Nanning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标准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管理;学校官方网址http://www.nnnu.edu.cn/。
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是南宁师范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
二、运动训练专业培养目标
适应新时代竞技体育事业发展要求,立足广西,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掌握专项运动项目的教学、训练、竞赛、管理等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好的专项运动技能、较强的执教与管理能力、基本的科研素养、信息素养和创新创业意识,能够胜任各级各类运动队、体育管理部门、体育俱乐部和学校等机构从事运动训练、教学、竞赛、科研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150人(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6人),面向全国招生。最终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一)体育单招招生项目及计划数
项目 | 小项 | 性别 | 计划数 | 报考要求 |
篮球 | 男 | 15 | 篮球或三人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 | |
女 | 12 | |||
足球(十一人制) | 非守门员 | 男 | 10 | 足球(十一人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 |
女 | 10 | |||
守门员 | 男 | 1 | ||
女 | 1 | |||
排球 | 非自由人 | 男 | 3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 |
女 | 3 | |||
自由人 | 男 | 1 | ||
女 | 1 | |||
田径 | 田赛项目(仅招收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 不限 | 8 | |
径赛项目(仅招收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110米栏、5000米、10000米) | 不限 | 22 | ||
羽毛球 | 男 | 4 | ||
女 | 4 | |||
乒乓球 | 男 | 4 | ||
女 | 4 | |||
网球 | 男 | 4 | ||
女 | 4 | |||
技巧 | 女 | 2 | 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 | |
举重 | 男 | 3 | 1.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 2.省级及以上在役运动员考生。 |
|
女 | 2 | |||
体操 | 女 | 2 | ||
蹦床 | 男 | 2 | ||
蹼泳 | 女 | 1 | ||
游泳 | 男 | 2 | ||
女 | 3 | |||
柔道 | 女 | 1 | ||
空手道 | 男 | 2 | ||
女 | 1 | |||
摔跤(自由式、古典式) | 自由式摔跤 | 男 | 1 | |
古典式摔跤 | 男 | 1 | ||
跆拳道 | 男 | 1 | ||
拳击 | 男 | 1 | ||
射击 | 男 | 1 | ||
女 | 1 | |||
射箭 | 男 | 2 | ||
帆船 | 男 | 1 | ||
冲浪 | 男 | 1 | ||
攀岩 | 女 | 1 | ||
铁人三项 | 男 | 1 | ||
合计 | 144 |
说明: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二)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项目及计划数
项目 | 小项 | 性别 | 计划数 |
自由式滑雪 | 不限 | 1 | |
手球 | 不限 | 3 | |
摔跤 | 自由式摔跤 | 不限 | 2 |
合计 | 6 |
四、体育单招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
1.符合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2.具备与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要求对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和报考要求。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
(二)注册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和报名。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1.注册时间
夏季项目为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报名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夏季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
夏季项目为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报名流程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考生根据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三)考试办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3月29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30日 | 政治 | 英语 |
(2)考试地点
考生在生源地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和考点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2.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
(2)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育专项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3)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4)体育专项考试进行兴奋剂检查。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报考须知
(一)保送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兴奋剂违规记录,无赛风赛纪违规行为等不良记录。
2.符合2025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4)除足球、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的运动健将,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的运动健将,均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5版)》(详见附件2)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二)报名方式
2025年1月17日12:00至27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
3.电子证件照。
4.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通过保送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保存备查。
(四)办理流程
1.应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应在报名截止前获得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及相关运动成绩,相关信息可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3.报名时通过保送系统选择学校和专业。
4.我校不接收调剂志愿考生。
5.我校对报名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不予录取。
6.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7.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五)身体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
(六)综合考核
资格审核合格的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内容
(1)考生自述。主要考核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了解考生个人基本情况、运动训练经历、参赛成绩、对从事专项运动项目的理解和认识等。
(2)考生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运动技能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由面试考官提问,考生作答。
2.综合考核方式
网络远程面试。
3.综合考核时间
2025年2月18日(暂定),最终考核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六、录取办法
(一)体育单招录取办法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
2.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0分。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分项目(或小项)分男女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依据上线考生填报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不同项目(或小项)不同性别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1)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举重、游泳、空手道、射击项目分男女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田径项目分田赛项目、径赛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足球项目(十一人制)分男女分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排球项目分男女分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6.计划调整及录取
(1)计划调整原则
①优先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时,若有招生项目计划未完成,优先按以下规则进行计划调整,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足球(十一人制)项目,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仅限守门员有剩余计划时调入非守门员。
排球项目,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仅限自由人有剩余计划时调入非自由人。
田径项目(田赛项目、径赛项目),摔跤(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
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举重、游泳、空手道、射击项目在不同性别间调整。
②按照计划调整规则“①优先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学校重点发展的篮球、足球(十一人制)、田径、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六个项目倾斜调整,不分男女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具体调整原则如下:以单个计划数的形式,按照顺序依次调入篮球、足球(十一人制)、田径、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无生源的项目轮空,直至调完未完成的计划为止。
未完成计划数 | 项目及调入计划数 | ||||||
篮球 | *足球 | 田径 | 羽毛球 | 网球 | 乒乓球 | ||
小于等于6 | 1 | 1 | |||||
2 | 1 | 1 | |||||
3 | 1 | 1 | 1 | ||||
4 | 1 | 1 | 1 | 1 | |||
5 | 1 | 1 | 1 | 1 | 1 | ||
6 | 1 | 1 | 1 | 1 | 1 | 1 | |
大于6 | 7 | 2 | 1 | 1 | 1 | 1 | 1 |
8 | 2 | 2 | 1 | 1 | 1 | 1 | |
9 | 2 | 2 | 2 | 1 | 1 | 1 | |
10 | 2 | 2 | 2 | 2 | 1 | 1 | |
11 | 2 | 2 | 2 | 2 | 2 | 1 | |
12 | 2 | 2 | 2 | 2 | 2 | 2 | |
13 | 3 | 2 | 2 | 2 | 2 | 2 | |
14 | 3 | 3 | 2 | 2 | 2 | 2 | |
15 | 3 | 3 | 3 | 2 | 2 | 2 | |
16 | 3 | 3 | 3 | 3 | 2 | 2 | |
17 | 3 | 3 | 3 | 3 | 3 | 2 | |
18 | 3 | 3 | 3 | 3 | 3 | 3 | |
19 | 4 | 3 | 3 | 3 | 3 | 3 | |
20 | 4 | 4 | 3 | 3 | 3 | 3 | |
21 | 4 | 4 | 4 | 3 | 3 | 3 | |
… | … | … | … | … | … | … |
*足球:指足球(十一人制)。
③计划调整录取原则。通过计划调整录取的第二志愿考生,其综合分不得低于该项目(或小项)第一志愿录取考生的最低录取综合分[该项目(或小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已被我校全部录取的情况除外]。
7.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8.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报到后,我校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育专项复测。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录取原则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我校选拔要求,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保送运动员名单。经省级体育局、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审核、公示、批准后,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七、监督机制
(一)我校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报考条件、录取办法、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申诉或举报电话:(0771)3908523,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进行报名、申请和参加考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八、其他
(一)录取为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学费标准:4190元/生·学年。按学年预缴学费,学生毕业时根据学费标准和实际所修课程及学分结算学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报考举重、蹼泳、游泳、柔道、空手道、摔跤、跆拳道、拳击、射击、射箭、帆船、冲浪、攀岩、铁人三项等项目的考生,须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本人省级运动员在役证明(附件1)纸质材料用EMS或顺丰快递寄送我校招生科。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黄老师,(0771)3903928
(四)录取的在役运动员安排在我校指定的广西体育局训练基地教育培养;录取的其他运动员安排在我校进行全日制教育培养。请非广西在役运动员慎重报名。
(五)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或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有调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六)本招生简章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南宁师范大学官方网址
http://www.nnnu.edu.cn/。
(二)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联系方式
1.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2.电话及联系人:(0771)3903928(兼传真),黄老师,梁老师。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3.电子邮箱:zsb@nnnu.edu.cn。
4.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nnu.edu.cn/。
(三)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方式
1.电话及联系人:(0771)6211021,18378189015,李老师
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体育与健康学院网址:https://tyxy.nnnu.edu.cn/
附件:
1.在役运动员证明
2.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5版)
南宁师范大学
2025年1月17日
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pdf点击查看
附件1:运动员在役证明.docx点击查看
附件2: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目录(2025版).pdf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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