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1号)、《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25年继续面向香港地区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海南师范大学
英文校名: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学校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现有全日制学生约23000人。设有25个学院,65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具备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hainnu.edu.cn/
二、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21个。
(二)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类 | 学制 | 学费(人民币/学年) | 所在院系 |
1 | 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师范类) | 四年 | 4180 | 初等教育学院 |
2 | 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师范类) | 四年 | 4180 | |
3 | 小学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师范类) | 四年 | 4620 | |
4 | 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 | 四年 | 4180 | 教育学院 |
5 | 教育技术学(师范类) | 四年 | 4620 | |
6 | 应用心理学(师范类) | 四年 | 4620 | 心理学院 |
7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四年 | 4180 | 文学院 |
8 | 历史学(师范类) | 四年 | 4180 | 历史文化学院 |
9 | 法学 | 四年 | 4620 | 法学院 |
10 | 英语(师范类) | 四年 | 4620 | 外国语学院 |
11 | 日语 | 四年 | 4620 | |
12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462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3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四年 | 462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 | 四年 | 4620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15 | 物理学(师范类) | 四年 | 4620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6 | 化学(师范类) | 四年 | 4620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17 | 制药工程 | 四年 | 4620 | |
18 | 生物科学(师范类) | 四年 | 4620 | 生命科学学院 |
19 | 生态学 | 四年 | 4620 | |
20 | 地理科学(师范类) | 四年 | 4620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21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 | 四年 | 4180 | 国际教育学院 |
注:表中学费是2024年标准,2025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部门的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2024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于1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于1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1月31日前向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将于2月14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4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以供我校招生时参考。
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4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五、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5月14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注: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以上,公民科达标。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化学、制药工程、教育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类不招色弱、色盲或单色识别不全者;地理科学专业不招色盲或单色识别不全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等专业/类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三)录取安排
我校于7月份组织录取工作。我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其他学习经历,即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考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学习概览”,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填报志愿中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通过网上录取系统提交至联招办核准备案。学校不再另外组织面试。
七、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二)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学生相同。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规定收取;
(三)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校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五)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规定修业期限内,修完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若教育部2025年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八、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爱心借款以及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联系方式
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
邮编:571158
电话:+86-898-65888710
传真:+86-898-65880571
E_mail:hszsb@hai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hai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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