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构建卓越育人、卓越学术、卓越服务融通共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全方位系统性育人创新。学校地处上海市,已经形成“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闵行校区位于上海市东川路500号,普陀校区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由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系、运动训练系、大学体育部、体育与健康研究所组成。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体育学专业博士后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4个硕士点,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运动训练3个本科专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运动训练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学费7000元/学年,办学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二、招生计划
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51名,其中男女体操6人,艺术体操2人,男子技巧3人,女子技巧7人,男子乒乓球3人,女子乒乓球2人,男子羽毛球2人,女子羽毛球3人,男子游泳2人,女子游泳2人,男子足球7人(十一人制,非守门员6人,守门员1人),男子拳击2人,女子拳击2人,女子网球2人,女排6人(非自由人5人、自由人1人)。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
(二)女子体操、男女乒乓球项目的考生须具备国家运动健将(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女子技巧项目的考生须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报考其他项目须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计划中公布的运动项目一致。
(三)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运动员,也可报名优秀运动员保送生,具体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优秀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注册、报名方法
注册与报名办法、时间,均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https://www.sport.gov.cn/kjs/n23837299/c28354035/content.html)中的要求执行。
(一)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试报名资格)并报名,注册时间为2025年2月1日12:00至2025年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二)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三)2025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夏季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五、考试安排
(一)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体育专项考试
考生必须自己报名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三)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自己报名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600分。2025年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最终以国家体育总局安排为准。
六、录取原则
(一)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报考男子足球守门员的考生足球专项考试分数不低于92分,报考男子足球除守门员外场上其他位置的考生专项考试分数不低于86分;报考女子排球自由人的考生专项考试成绩不低于90分,非自由人的其他位置的考生专项成绩不低于85分;报考男子游泳项目的考生专项成绩不低于94分 ,报考女子游泳项目的考生专项成绩不低于93分;报考羽毛球项目的考生专项成绩不低于90分;其他项目专项测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二)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且该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对符合我校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将以综合分为依据,按各招生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考生可于5月底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我校拟录取情况。
(四)拟录取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若教育部、体育总局或有关部门有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体育与健康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137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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