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湘教考通〔2025〕1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含浦中路80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码:435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创办于“一五”期间的湖南工业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湘籍教育家陈润霖先生于1909年创办的楚怡工业学校,是湖南省内装备制造专业最全、规模最大、历史最久的高职院校。校园占地面积1159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633人,校舍总建筑面积39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164余万册,现有教职工812人,专任教师731人,其中博士37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272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等13个教学机构,单独招生开设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37个,入选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3个、国家骨干专业6个、全国示范专业点3个、国家精品专业1个,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2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门,荣获全国教材建设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级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1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第九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上午8:00-2月25日下午17:00,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注意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楚怡工院”及招生网站(http://www.hunangy.com/zjc/)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普通类考生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内专业进行填报(最多填报6个),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考生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
第十一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2025年2月22日上午8:00提供给我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社会人员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5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农民工提供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以上;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扫描后于2025年2月22日上午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到hngyzsjy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社会人员类型+姓名+报考专业”,例:退役军人+张三+数控技术。
第十二条 职业技能特长生认定。含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校期间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请将获奖证明材料扫描后于2025年2月22日上午8: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hngyzsjy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技能特长生+姓名+报考专业”,例:技能特长生+张三+数控技术。考试前,考生需携带相关获奖材料原件到学校行政楼一楼招生咨询室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 艺术与体育特长生身份认定。
1.网上审核。2025年2月22日上午8:00前将个人资料(单招报名页面截图、身份证、相应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打包以电子邮件发送到hngyzsjy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艺术体育特长生+姓名+报考专业”,例:艺术体育特长生+张三+数控技术。学校将对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特长生测试,报名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回复。
2.现场审核。考生于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书,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到特长生测试考场现场接受审核。
第十四条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技能竞赛特长生、艺术体育特长生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将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
第四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2025年单招总计划为196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5人、其他社会人员30人、艺术体育特长生30人,现场工程师班45人。学校2025年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5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组别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060 |
数控技术 | 5060 | |
工业工程技术 | 4600 | |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 4600 |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4600 | |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 4600 | |
专业组二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600 | |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46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0 | |
智能焊接技术 | 460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60 | |
增材制造技术 | 4600 | |
专业组三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6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6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6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06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600 |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4600 | |
专业组四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800 |
移动应用开发 | 4600 | |
软件技术 | 7800 | |
大数据技术 | 46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46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4600 | |
专业组五 | 现代物流管理 | 3500 |
大数据与会计 | 3500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500 | |
工商企业管理 | 3500 | |
专业组六 | 国际商务 | 3500 |
商务英语 | 3200 | |
市场营销 | 3500 | |
电子商务 | 3500 | |
专业组七 | 室内艺术设计 | 7500 |
广告艺术设计 | 7500 | |
产品艺术设计 | 7500 | |
工业设计 | 4600 |
第十六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1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 5 人。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计划30人,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专业组一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5 |
数控技术 | 5 | |
专业组二 | 智能焊接技术 | 5 |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5 | |
专业组三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 | |
合 计 | 30 |
3. 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2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28人,考生可在普通类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其中专业组一限录2人、专业组二限录2人、专业组三限录2人、专业组四限录4人、专业组五限录8人、专业组六限录8人、专业组七限录4人,同一专业原则上录取不超过4人。
4. 现场工程师班计划45人。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展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项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全程参与人才培养。被录取进入现场工程师班就读的学生,进校后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即成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员工,并按学校与企业共同确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及岗位实践。学生获得毕业证后,可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专业组八 | 数控技术(蓝思科技现场工程师班) | 45 |
第十七条 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八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参加学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4普通高考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其他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生、现场工程师班6个大类
第二十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之和(不计补考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第四类: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述第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五类:艺术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艺术、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方案》执行。
5.第六类:现场工程师班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分综合测试、笔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综合测试部分考察考生职业潜力与职业倾向;笔试部分根据学生对应类别,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五类、第六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三、第四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为300分、300分。第六类学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综合测试(满分60分)与笔试(根据学生对应类别,将满分300分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为满分24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之和计为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 我校针对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闭卷笔试方式。我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组采取以下方式:
专业组 一至六 的专业,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察
专业组 七 的专业,采取笔试+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考察。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学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相关申请流程见“第十二条”)。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学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8日-9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5年4月5日-6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2025年3月1日8:00-3月2日18:00 ,通过我校微信公众号“楚怡工院”内菜单“单招缴费”进行在线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5年3月6日8:00-3月9日18:00登录缴费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学校另行公布。缴费咨询电话:0731-82946177,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731-82946179。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hunangy.com/zjc/。
第二十七条 我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各二级学院、体育艺术部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 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八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考生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九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考生进行录取,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对应专业考生。
第三十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需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按照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各类别根据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5人。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3.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组一限录2人、专业组二限录2人、专业组三限录2人、专业组四限录4人、专业组五限录8人、专业组六限录8人、专业组七限录4人,同一专业原则上录取不超过4人,具体规则详见《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4.现场工程师班。按照各类别考生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报考现场工程师班考生不参与跨专业组调剂。
5.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二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第一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第二类、第五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序;第三类、第四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综合题、选择题、判断题的成绩依次排序。第六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序。
第三十三条 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www.hunangy.com/zjc/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四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当年转专业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五条 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六条 现场工程师班考生需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必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九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四十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四十一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82946125。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入学前持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时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四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四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含浦科教园139号
邮政编码:410208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946177
招生咨询邮箱:hngyzsjyc@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unangy.com/zjc/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946177(招就处) 0731-82946125(纪检监察处)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方案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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