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教发﹝202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5﹞4号)要求,积极推进学院分类招生考试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各项要求,结合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5年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条件
对口招生类毕业生中,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国家级、自治区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且综合素养评价合格及以上等级,可免试录取。
符合相关专业免试条件考生须在2025年3月7日前,将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nszyzjc@163.com,联系人:刘老师(0471-5275666)。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
三、网上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本次填报志愿时间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
根据第一次网报志愿情况,学院将决定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届时将在学院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考方式
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单独考试招生规定和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则报考无效。
(三)缴费
考生于2025年3月9日—2025年3月10日登录学院网站(https://www.imvcc.edu.cn)缴纳考试费200元,考生主动放弃考试,不予退款,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成功缴费,请致电:0471-5275666。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于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6日登录学院网站(https://www.imvcc.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成功打印准考证,请致电:0471-5275666)。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1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高职园区)
各盟市考点:具体考点将在考试前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考试地点根据考生毕业学校所在地就近分配,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地点前往考点考试)。
四、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形式。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考试内容涵盖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知识。
1.报考对口招生类以外类别的考生
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成绩均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仅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值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分值200分(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成绩折算),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200分。
往届生、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但成绩不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区外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及没有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值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200分(试卷分历史类和物理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各科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200分。
2.报考对口招生科类的考生
试题内容由文化基础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值4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分值200分(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200分(按照报考科类分类命题考核)。
五、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分数清”原则录取考生。
(二)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三)当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文化基础)各科成绩择优录取(历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历史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物理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口招生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考生成绩及学院拟录取名单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于2025年4月1日前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通知书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五)通过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六)考生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假、隐瞒或伪造、涂改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考生若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组织保障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学院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处协同完成单独考试招生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三)在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高职园区
联系电话:0471—5275666、5279966、5279864
联系人:刘老师
学院网址:https://www.imvcc.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471-527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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