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职成〔2025〕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25〕1号)要求,经高职院校申报、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和我厅审核,现将2025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办学主体责任。高职院校是五年制高职的责任主体,对联办“三二分段制”的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各高职院校要按照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要求,合理设计课程体系、教学进程,进一步修订完善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做好第三学年教学、专业备案、转段计划衔接安排。要加强对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全过程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牵头开展联合教研,注重课程内容衔接,探索创新教学方法,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组织对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将暂停招生。
二、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各高职院校应加强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严格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管理严禁违规招生的通知》(闽教发〔2023〕44号)有关规定。未经批准的五年制高职专业严禁招生。对有举行面试、技能测试或者对报考人员有专门要求的五年制高职专业,有关高职院校应将考试方案及要求向各设区市教育局中考招生部门报备后方可开展。招收和培养五年制高职专业国际学生的高职院校应具备相关资质,并在我厅备案。国际学生就读五年制高职须符合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的规定要求。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招生工作安排。
附件:2025年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一览表(点击查看)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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